美國加州洛杉磯的陪審團日前做出具里程碑意義的裁定,判定社群媒體巨擘Meta與YouTube因其平台設計具成癮性,導致一名少女(化名凱莉)身心受創,兩公司須共同賠償受害少女高達300萬美元(約新台幣9600萬元)。這項判決不僅確認了社群媒體業者對使用者心理健康的法律責任,更可能為未來類似案件樹立新的司法典範。
平台成癮性遭控:設計缺陷與未盡告知義務
這起備受矚目的訴訟案,核心聚焦於社群媒體平台的設計是否刻意造成使用者成癮。原告凱莉在法庭上陳述,她從6歲起便開始使用YouTube觀看唇蜜與線上兒童遊戲影片,並在9歲時成功繞過母親的阻擋,註冊了Meta旗下的Instagram帳號。她向陪審團表示,幾乎無時無刻地使用這些平台,嚴重影響了她的「自我價值感」,導致她放棄休閒愛好、難以建立社交關係,並不斷將自己與他人比較。
儘管Meta和YouTube堅稱凱莉的心理健康問題與其平台無關,但原告律師藍尼爾(Mark Lanier)在結辯時,直指這是一起「企業貪婪案例」。他強調,這些平台的功能設計,皆是為了驅使年輕使用者持續沉浸其中,難以自拔。
原告律師藍尼爾指出:「這些平台設計的種種功能,包括可無止盡滑動瀏覽、自動播放影片、發送通知及標示按讚數,都是為了驅使年輕人忍不住去使用。」
陪審團最終認定,Meta和YouTube在其平台的設計與運作上存在缺失,是造成原告受到傷害的一大因素。此外,兩公司已知或理應知道其服務會對未成年人構成危險,卻未能充分警告使用者,這也是判決的關鍵因素。
賠償責任比例確立:Meta與YouTube面臨高額懲罰性賠償
根據陪審團的裁定,Meta須就原告所受傷害負擔70%的責任,YouTube則須負擔30%。因此,Meta須按比例支付210萬美元,YouTube則須支付90萬美元的賠償金。更值得關注的是,陪審團還判定Meta和YouTube的行為懷有惡意或構成壓迫或欺詐,這為本案進入懲罰性賠償訴訟階段奠定了基礎。
這意味著,兩家科技巨頭未來可能面臨更高額的賠償金。懲罰性賠償的目的不僅在於彌補受害者的損失,更在於懲罰不當行為並遏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其金額往往遠超實際損害賠償。
展望與影響:社群媒體法律責任的新篇章
此案的判決對社群媒體產業來說,無疑是一記警鐘,預示著未來業者可能需為其平台設計對使用者,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影響,承擔更嚴峻的法律責任。這項裁決可能促使社群媒體公司重新審視其平台設計策略,例如對以下功能進行調整:
- 限制「無止盡滑動」功能
- 調整影片「自動播放」設定
- 減少或優化「通知」發送頻率與內容
- 重新評估「按讚數」顯示方式及其對青少年自我價值感的影響
此案的指標意義,在於它為社群媒體公司是否能被要求對兒童心理健康傷害負起法律責任,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先例。未來,全球各地可能會出現更多類似的訴訟,推動社群媒體平台在設計上更加注重使用者福祉,尤其是在保護青少年免受成癮與心理危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