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暴雨下,四項國土改造為何比抽水機更迫切?

每次豪雨警報發布,隔天新聞畫面幾乎是複製貼上:首長涉水視察、承諾增加預算、抽水機待命、再多挖幾個滯洪池。然後,等水退了,一切回歸日常,直到下一次大雨。 前高雄市議員朱挺玗日前在社群平台上的發文,點破了這個循環。她說得很直白——面對動輒破百毫米的極端氣候,大家都心知肚明,單靠傳統的「硬體防堵工程」已經走到極限。

每次豪雨警報發布,隔天新聞畫面幾乎是複製貼上:首長涉水視察、承諾增加預算、抽水機待命、再多挖幾個滯洪池。然後,等水退了,一切回歸日常,直到下一次大雨。

前高雄市議員朱挺玗日前在社群平台上的發文,點破了這個循環。她說得很直白——面對動輒破百毫米的極端氣候,大家都心知肚明,單靠傳統的「硬體防堵工程」已經走到極限。這話從一個前地方民代口中說出來,格外有分量,因為她比誰都清楚,每一次爭取治水經費背後的角力,以及那些剪綵畫面背後的現實困境。

水流不認行政區,地方各自為政的盲點

朱挺玗點出一個關鍵:水從來不管行政邊界。高雄的暴雨,淹的可能不只是高雄,下游的屏東、上游的台南,全部連動。但現行的治水預算分配,卻是各縣市各自向中央爭取,點狀施工、頭痛醫頭。這種模式造成的結果就是——上游多做了一個排水閘門,下游可能就多一份溢堤風險;左岸挖了滯洪池,右岸的水位反而上升。

這不是單一縣市「爭取多少經費、剪了幾次綵」的地方問題。說穿了,這是一場需要國家級全盤檢討與國土空間改造的長期抗戰。如果流域治理的權限繼續分散在地方,治水就永遠擺脫不了政治預算角力的泥淖。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朱挺玗提出的四項建議——海綿城市法制化、流域治理中央主導、關鍵設施防災標準升級、告別「不淹水」承諾——其實都不是新概念,真正難的是執行。台灣的都市計畫法規與水土保持體系長期各自為政,要整合需要極大的政治決心。但話說回來,每年颱風季過後編列的治水特別預算,累積金額早已是天文數字,與其繼續把錢丟進單點工程裡,不如趁這一波氣候風險意識高漲,真正啟動法規與空間結構的體質改革。

從「排水」到「城市吸水分擔」

朱挺玗的第一項建議,是讓都市從「排水」思維走向「全城分擔逕流」。這句話的背後,是一個很現實的物理問題:當柏油路面和水泥鋪面覆蓋了七成以上的都市土地,雨水根本無處滲透,只能靠側溝和抽水站硬撐。一旦時雨量超過設計標準,淹水只是數學上的必然。

真正的解法,是讓公共設施乃至大型建案都被法規強制賦予保水、吸水的「海綿」功能。這不是什麼夢幻的綠建築口號,而是具體的建築技術規範修訂——比如停車場鋪面改用透水材質、學校操場下方設置滯洪池、新建案的法定空地保水率從「建議值」改為「強制值」。讓整座城市一起承擔降雨,而不是把所有壓力都推給側溝和抽水站。

一個可帶走的知識點:目前台灣幾個直轄市的透水率法規,多半仍停留在「獎勵誘導」階段,而非「強制規範」。這意味著建商在成本考量下,通常只做到最低標準。要真正改變體質,必須從中央層級修訂《建築技術規則》和《都市計畫法》的相關條文。

關鍵設施遷出地下室,比買抽水機更實際

朱挺玗點出的第三項建議,其實是許多民眾最有感的——超標豪雨來襲時,最怕的不是馬路積水,而是城市機能瞬間癱瘓。回想幾次重大風災,地下室淹水導致的停電、社區通訊中斷、醫療機構進出困難,這些「二次災害」往往比淹水本身更致命。

她主張變配電設備全面移出地下室、醫療與交通樞紐的防洪標準升級、低窪區建築退縮與架高。這些法令修訂,說起來一點都不熱血,但務實程度遠超過多買幾台抽水機。畢竟抽水機再強,也要有電才能運轉;如果變電所和配電設備泡在水裡,抽水機也只是擺設。

一個可帶走的知識點:日本東京都早在十年前就開始推動「關鍵基礎設施高層化」,將變電設備、醫院急診室、防災指揮中心等設施強制設置於淹水潛勢區以上樓層。台灣目前僅有零星新建案跟進,缺乏全國一致的法規強制力。

「保證不淹水」的政治神話該結束了

最後一項建議,或許是最困難的——政治人物要揚棄「保證不淹水」的承諾,誠實告訴民眾風險在哪裡、該如何避難與共存。但現實是,每到選舉,候選人還是忍不住喊出「徹底解決淹水問題」這類口號,彷彿這是可以靠某項工程奇蹟般終結的病症。

朱挺玗講得直接:每次淹水就要找代罪羔羊,然後繼續在同樣的泥淖裡循環。這種模式最大的傷害,不是浪費預算,而是讓社會失去對災害風險的正確認知。如果民眾始終被「不淹水」的承諾餵養,就永遠不會認真思考避難路線、住宅防水措施、或是保險規劃這些真正能降低損害的行動。

一個可帶走的知識點:荷蘭的「與水共生」政策,從一九九〇年代就不再強調「防洪」,而是轉向「災害風險管理」與「空間調適」。他們的政府會公布詳細的淹水風險地圖,甚至影響房價和都市開發許可——這種透明度,台灣目前還差得很遠。

下一次大雨來臨前,我們能做什麼?

朱挺玗強調,治水是一場艱鉅的國土改造,需要改法規、改空間結構、改治理思維,遠比去現場做做樣子、喊喊口號困難得多。但她的話也點出了一個現實:如果中央與地方政府始終不願跨出傳統思維,下一次大雨來時,畫面還是會一模一樣。

做為一般民眾,我們或許無法決定法規修訂的方向,但至少可以用自己的關注和提問,讓政治人物知道——我們不再滿足於「爭取到多少治水預算」的新聞稿,我們更想知道的是:這筆錢將如何改變這座城市的體質?具體的法規修訂期程是什麼?關鍵設施的遷移計畫有沒有時間表?

下次大雨過後,如果你看到政治人物在鏡頭前說「我們會檢討」,不妨問一句:怎麼檢討?檢討完然後呢?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極端氣候下,傳統治水工程真的完全沒用了嗎?

不是完全沒用,而是單靠硬體工程已經不夠。傳統的堤防、抽水站、滯洪池在設計標準內的降雨仍有功效,但面對極端暴雨帶來的「超標降雨」,必須輔以都市透水化、流域整體治理、關鍵設施防災升級等軟硬體配套,才能降低災害風險。

「全流域治理」跟現在各縣市的做法有什麼不同?

現在的做法是各縣市各自向中央爭取經費、在自己的轄區內施工,但水流不分行政區。全流域治理是由中央主導同一條水系的上中下游統一規劃蓄洪空間與排水路徑,避免上游工程造成下游風險、或各縣市治水標準不一致的問題。

為什麼要把變電設備移出地下室?這不會成本很高嗎?

短期成本確實較高,但豪雨導致地下室淹水、變電設備泡水後造成的全區停電和維修費用,長期來看損失更大。日本和歐美許多城市已將關鍵基礎設施強制設置於淹水潛勢區以上樓層,這是基於風險評估的長期投資思維。

台灣目前的治水預算編列方式有什麼問題?

問題在於預算多為「災後特別預算」形式,缺乏長期穩定的流域治理專項經費,且各縣市競爭分配容易產生政治角力,導致資源未能依據風險高低和流域整體需求做最有效率配置。

一般民眾可以怎麼因應極端降雨的風險?

建議先查詢自己居住區域是否位於淹水潛勢區,了解周邊避難路線和收容所位置;評估家中是否需要安裝防水閘門或遷移貴重物品至高處;並可考慮投保住宅颱風洪水險,作為財務風險轉移的工具。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