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能源管理法》修法強制大用電戶設置儲能設備,星星電力Power Bank瞄準這波表後儲能剛需,預計今年底累積上線容量達360 MW,更要藉虛擬電廠幫企業把省下來的電「賣」出額外收入。
核心要點
- 修法強制上路:《能源管理法》新規定,一定容量以上的新設或增設用電設備,必須自備發電或儲能裝置,企業不再有「觀望」選項。
- 360 MW目標不是喊喊:星星電力目前已有60 MW表前儲能上線,表後儲能透過ETF5050共享方案推進,今年底要拚到累計360 MW。
- 省電費只是基本盤:Power Bank整合EMS能源管理系統,讓企業在離峰充電、尖峰放電,尖峰用電成本直接降下來——這才是老闆們最有感的數字。
- 綠電移轉POC下半年啟動:透過儲能進行綠電移轉,關婷怡透露這有「異地儲能」的意味,就看下一階段市場開放程度。
- 綠電交易仍是金雞母:星星電力累積綠電合約電量已超過210億度,今年轉供目標5億度,目前已經跑了約4億度。綠電收入占七到八成,但儲能維運與電力交易佔比正在爬升。
- 1 GWh的交易野心:預計2026年底累積達1 GWh電力交易能力,等於把企業端的用電彈性全部聚合起來,一起跳進電力交易市場。
這次《能源管理法》修法,說白一點就是政府把「節能」從道德呼籲升級成法律義務。新設或增設一定容量以上的用電設備,不能只拉電錶就搞定,你得自備發電或儲能設備。這道法令一下去,表後儲能從「選配」直接變成「標配」。
對企業來說,這筆帳怎麼算?如果只是為了應付法規硬吞成本,那叫被迫合規;但如果能把儲能系統變成電力調度的活棋,離峰充、尖峰放,省下來的電費可能比你想像的還要多。星星電力這套Power Bank,等於是把儲能、EMS、電力調度綁在一起賣,幫企業把用電效率榨到極致。
關婷怡說得直接,綠電目前還是星星電力的最大收入來源,占比七到八成。但隨著儲能案場陸續上線,收入結構正在悄悄移動——從建置費用延伸到電力交易抽成、維運服務費。賣設備是一次性收入,但賣電力調度能力是源源不絕的現金流,這才是資本市場有興趣的故事。
下半年還有一個值得盯的POC(概念驗證)——綠電移轉。簡單說就是透過儲能系統把綠電「移」到不同時間或不同地點使用。關婷怡點出「異地儲能」這四個字,背後其實在敲碗法規進一步開放。如果未來真的開放異地儲能商品化,企業的綠電調度彈性會大到完全換一個局面。
話說回來,現在企業光是要搞清楚「我到底需不需要裝儲能」,就已經一頭霧水。容量多大?要不要搭配綠電?加入虛擬電廠划不划算?這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完全取決於你的用電樣態和契約容量。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2026年之後,儲能市場只會愈來愈擁擠,早點卡位總比被法規追著跑來得聰明。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波表後儲能商機,真正的主戰場不在設備銷售,而在「電力調度能力」的變現。星星電力敢喊出2026年底1 GWh的電力交易目標,等於把賭注押在虛擬電廠的長期價值上。問題是,台灣的電力交易市場規模夠大嗎?法規開放的腳步跟得上產業的野心嗎?對一般企業來說,與其自己摸索儲能配置,不如找像星星電力這種已經跑過一趟的業者合作,把風險外包,專心做本業——這筆帳,精明的財務長應該已經在算了。
這對你意味著什麼?
如果你是製造業、科技廠、商辦大樓的決策者,現在不是問「要不要裝儲能」,而是「什麼時候裝、找誰裝、裝了之後還能創造多少額外價值」。星星電力已經用Power Bank把儲能、綠電、電力交易三件事綁在一起,接下來要觀察的是:實際上線後,參與電力交易的收益率能不能真的讓企業主有感。這波趨勢才剛開始,但跑在前面的人,通常也是笑得最久的人。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科技新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表後儲能和表前儲能差在哪裡?
表後儲能指的是用戶端電錶後方的儲能設備,主要用於企業自用電費管理、參與需量反應;表前儲能則是電網端的儲能,直接與台電調度配合。簡單說:一個幫自己省錢,一個幫電網穩定。
企業一定要裝儲能設備嗎?
不一定,但《能源管理法》修法後,新設或增設一定容量以上用電設備的企業,必須設置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來符合法規要求。如果你的用電規模沒到門檻,暫時沒有強制義務。
參加虛擬電廠真的能賺錢嗎?
可以。虛擬電廠把企業的儲能系統聚合起來,在電網需要時放電支援,台電會支付對應的輔助服務費用。但實際收益取決於你的儲能容量、放電時間和市場競價狀況,建議先請業者試算潛在收益。
星星電力的Power Bank和一般儲能設備有什麼不同?
差異在EMS能源管理系統和電力調度能力。Power Bank不是賣你一顆電池就走,而是結合用電數據分析,幫企業決定「何時充、何時放」,還能協助參與電力交易,把儲能從成本變成收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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