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洩密案:兩前工程師被判十年、六年,東京威力科創將如何應對?

根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最新判決,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因洩漏營業祕密被判處10年徒刑,另一前工程師陳韋傑被判處6年徒刑,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判決確定。此案涉及東京威力科創(Tokyo Electron)爭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商資格,並非法取得台積電關鍵技術。

根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最新判決,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因洩漏營業祕密被判處10年徒刑,另一前工程師陳韋傑被判處6年徒刑,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判決確定。此案涉及東京威力科創(Tokyo Electron)爭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商資格,並非法取得台積電關鍵技術。

案件背景與主要事實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於2023年至2025年期間,為了替新東家東京威力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要求當時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祕密。這些技術被拍攝重製後,用於東京威力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以爭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資格。

去年8月27日,檢方依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之域外使用等罪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後續認定東京威力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此外,檢方還查明東京威力硬碟尚存有台積電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包括「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祕密,追加起訴陳力銘、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盧怡尹。

法院判決與量刑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後,於今年4月宣判,陳力銘犯一般侵害營業祕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等5罪,判處10年徒刑;吳秉駿犯一般侵害營業祕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國安營業祕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判處3年徒刑;戈一平犯國安營業祕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判處2年徒刑;陳韋傑犯國安營業祕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判處6年徒刑。

東京威力公司因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被判處緩刑3年,應支付台積電1億元、公庫5,000萬元。至於盧怡尹部分,她因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營業祕密圖檔,涉湮滅刑事證據,但在發現刪除的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由東京威力陳報偵查機關,並於準備程序時坦認犯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宣告附條件緩刑及付保護管束。

案件影響與後續發展

陳力銘、陳韋傑、盧怡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針對陳力銘、陳韋傑部分,於認事用法上並無違誤之處,量刑妥適,今天駁回上訴確定。至於盧怡尹部分,最高法院仍在審理中。

此案為國家安全法有關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相關條文修法後判決首例,凸顯了台灣政府對保護國家核心技術的決心。台積電作為全球半導體產業的領導者,其營業祕密的保護對於維護國家安全和產業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從產業面來看,此案不僅對台積電自身產生重大影響,也對整個半導體行業敲響了警鐘。未來,企業必須加強內部管理和技術保護措施,以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數據背後的啟示

此判決不僅彰顯了台灣司法系統對保護國家核心技術的堅定立場,也提醒所有企業和技術人員,營業祕密的保護不僅是一種道德義務,更是法律要求。台積電的案例表明,即使是最頂尖的企業也可能面臨技術洩密的風險,因此必須不斷完善信息安全措施,以確保核心技術的安全。

行動呼籲

面對日益複雜的技術保護挑戰,企業和技術人員應積極採取措施,提升信息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讀者可以思考自己的企業是否已經建立了足夠的信息安全機制,並考慮如何進一步完善這些機制,以防止技術洩密事件的發生。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科技新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台積電洩密案的主要被告有哪些?

台積電洩密案的主要被告包括陳力銘、陳韋傑、吳秉駿、戈一平以及東京威力科創。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被判多少年?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被判處10年徒刑。

東京威力科創需要支付多少賠償?

東京威力科創被判處緩刑3年,需支付台積電1億元、公庫5,000萬元。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