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前立委特助涉國安法 竊取機密文件遭起訴</h2>
<p>台北地檢署今(2)日偵結一起國安案件,曾任民進黨立委何志偉特助的朱政騏,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竊取機密文件並傳輸至中國大陸,遭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根據起訴書內容,朱政騏涉嫌收取人民幣2萬元報酬,將立法委員辦公室的機密資料外洩。</p>
<h2>犯案手法與偵辦過程</h2>
<p>檢方調查指出,朱政騏於111年7月間取得一支由共犯胡鵬年提供的iPhone 13 Pro手機,隨後在同年8月23日至24日期間,利用擔任立委何志偉及台北市議員鍾珮玲聯合服務處助理的身分,進入立法院委員辦公室竊取標示為「密」級的PDF文件。朱政騏先將文件儲存至個人手機,再使用該iPhone翻拍後傳輸給中國大陸的王姓人士。</p>
<p>此案是由台灣高檢署偵辦胡鵬年、鄭明嘉共諜案時所發現。據了解,胡鵬年與鄭明嘉已被中共統戰部吸收,在台發展組織並吸收現退役軍人及政治人物,目前兩人已遭高檢署起訴並由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p>
<h2>法律責任與求刑標準</h2>
<p>檢察官認定朱政騏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第3款規定,構成同法第7條第2項、第3項「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刺探、收集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罪嫌。除具體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外,檢方也請求法院沒收其犯罪所得人民幣2萬元。</p>
<p>本案凸顯立法機關內部資訊安全的重要性,也引發社會對於政治人物身邊工作人員背景審查的關注。由於涉及國家安全,後續法院審理過程將受到高度矚目。</p>
<h2>常見問題 FAQ</h2>
<h3>朱政騏涉嫌哪些具體犯罪行為?</h3>
<p>朱政騏被控利用立法委員特助身分,進入立法院委員辦公室竊取機密文件,並將文件翻拍後傳輸給中國大陸人士,獲取人民幣2萬元報酬。</p>
<h3>此案與其他共諜案的關聯為何?</h3>
<p>本案是台灣高檢署偵辦胡鵬年、鄭明嘉共諜案時所發現,三人涉嫌共同為中國大陸從事間諜活動,其中胡鵬年更提供犯案工具給朱政騏使用。</p>
<h3>檢方求刑的法律依據為何?</h3>
<p>檢方依據《國家安全法》相關規定,認定朱政騏涉犯為大陸地區洩漏公務秘密罪,依法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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