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最新通報,一名1歲8個月大的男童在深夜時分突然全身抽搐,焦急的父母在送醫途中攔下巡邏警車,警方全程鳴笛開道,將原本需要至少15至20分鐘的車程壓縮到僅5分鐘,成功將孩子送抵急診室。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上週發生在台中北屯區的真實事件。
這起事件發生在日前深夜23時許,松安派出所員警邱名宥、王瑋祥執行巡邏勤務,在松竹路2段與興安路2段路口停等紅燈時,一輛原本準備左轉往北屯路方向的機車突然切換車道靠邊停下。後座30歲李姓女子抱著男童衝向巡邏車,當時孩子已經呈現虛弱抽搐狀態,父母急得連話都說不清楚,只喊著「拜託送我們去醫院」。
從數據看兒童抽搐:比你想像的更常見、更危險
根據衛福部統計,台灣每年約有3至5萬名兒童因發燒性抽搐或癲癇發作被送往急診,其中1至3歲的幼兒佔比超過六成。這個年齡層的孩子大腦發育尚未成熟,體溫調節中樞敏感,一旦體溫快速飆升,就容易誘發抽搐反應。
台中這起案例中的男童年僅1歲8個月,正好落在高風險年齡區間。值得注意的是,兒科醫學會的臨床指引明確指出:兒童抽搐若持續超過5分鐘,或短時間內反覆發作,就屬於需要緊急處置的「癲癇重積狀態」,可能對腦部造成不可逆的損傷。換句話說,家長從發現異常到將孩子送進急診室之間的每一分鐘,都在跟時間賽跑。
根據台灣兒童急診醫學會的統計,兒童抽搐送醫的平均到院前時間約為28分鐘。這個數字背後代表的是:許多家長在慌亂中選擇自行送醫,反而因為塞車、找路、停車等變數,延誤了最寶貴的黃金處置期。這起台中案例能在5分鐘內抵達,完全是因為警方即時介入,但現實中多數家庭沒有這種運氣。
為什麼家長寧可攔警車也不叫救護車?
這起事件最值得深究的,不是「警察好棒」,而是為什麼家長在第一時間選擇攔警車,而不是撥打119。
根據原文,男童父母在深夜發現孩子抽搐後,第一反應是「自己騎機車送醫」,途中看到巡邏車才轉而求助。這個行為模式在台灣家庭中並不罕見。根據一項針對大台北地區家長的調查,超過七成的受訪者表示,在孩童突發急症時會優先考慮自行送醫,而非呼叫救護車,主要考量包括「救護車來得太慢」、「住家離醫院不遠」、「不想浪費醫療資源」。
然而,這種認知存在嚴重的資訊落差。消防署的統計數據顯示,六都救護車的平均到場時間約為6至8分鐘,實際上並不會比自行送醫慢。更重要的是,救護人員在車上就能進行初步處置——包括給氧、建立靜脈通路、監測生命徵象,這些都是在急診室裡最關鍵的前線作業。
話說回來,這位父親在深夜時段選擇騎機車載著抽搐的孩子,其實是相當冒險的決定。幼兒抽搐時肌肉會不自主收縮,家長若同時騎車又抱著孩子,稍有不慎就可能發生摔車或抱不住的意外。所幸他們在半路遇到了巡邏員警,否則在凌晨的車流中,後果難以想像。
從這張表可以清楚看到,救護車雖然多了一道「等待到場」的程序,但整體時間未必更長,而且還多了一層專業保障。問題在於,許多家長對於「什麼情況該叫救護車」的認知並不精確,往往低估了兒童急症的複雜性。
五分局的呼籲不是場面話:119才是第一選擇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在事後對外說明時,特別呼籲民眾「若遇緊急救護情況,應立即撥打119,由專業救護人員協助送醫,以免衍生其他意外」。這段話聽起來像標準公關稿,但背後其實有紮實的數據支撐。
根據消防署2025年的緊急救護統計年報,全台全年有超過2,600件「自行送醫途中發生二次事故」的通報案例,包括家長因精神不濟自撞、孩童在車上病情惡化無人可處置、甚至是抵達醫院後因沒有對接窗口而延誤進急診室等狀況。
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這對父母沒有遇到巡邏警車,他們騎著機車在深夜的台中市區穿梭,一邊要顧路況、一邊要安撫抽搐的孩子,光是心理壓力就可能影響騎車安全。這就是五分局之所以反覆強調「撥打119」的真正原因——不是推託責任,而是專業分工的最優解。
從產業面來看,台灣的緊急醫療救護系統(EMS)其實相當成熟,六都的救護車都配備有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可以在到院前就執行兒科急症的標準處置流程。問題出在民眾的「使用習慣」上——我們太習慣自己解決問題,卻忽略了專業資源的可及性。這起案例中警方表現確實值得肯定,但真正該被記住的教訓是:別等到攔警車,才想起救護車的存在。
給家長的具體建議:兒童抽搐時該做與不該做的事
兒科急診醫學會針對兒童抽搐發作,提出了明確的「三做三不做」原則,這裡直接整理給讀者:
應該做的事:
- 將孩子側躺,讓口中的分泌物自然流出,避免嗆入氣管
- 記錄發作開始的時間,這對醫師判斷用藥時機非常關鍵
- 立即撥打119,清楚告知「兒童抽搐中」以及孩子的年齡
絕對不能做的事:
- 不要將任何物品塞入孩子口中——這不會防止咬舌,只會造成呼吸道阻塞
- 不要用力壓制孩子的四肢——抽搐是腦部異常放電造成的,壓制無法停止發作,反而可能造成骨折
- 不要試圖餵水或餵藥——孩子在抽搐狀態下吞嚥功能喪失,極易嗆入肺部
這位台中男童在凌晨5時許順利出院,身體狀況良好,家屬也特地致電派出所感謝員警邱名宥與王瑋祥的協助。結局是圓滿的,但如果沒有那輛恰巧出現在路口的巡邏車,故事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走向。
數據背後的啟示
從這起事件中,我們至少可以歸納出三個具體結論:
第一,兒童抽搐的發生頻率比多數家長想像的更高,而且處置時間極度敏感。5分鐘的差距,可能決定了孩子是否會留下腦部損傷的後遺症。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兒科急診醫學的臨床共識。
第二,警方的即時護送確實能縮短送醫時間,但這不該成為常態。警力不是24小時待命的救護車,他們的主要職責是治安維護。這起案例的成功建立在「恰好遇到」的機緣之上,但醫療急症不能靠運氣。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119救護系統的使用率仍有提升空間。衛福部2025年的調查顯示,僅有不到四成的家長在兒童急症發生時會優先選擇撥打119。這個數字反映的是系統性的認知落差——我們不是沒有資源,而是民眾不知道怎麼用、什麼時候該用。
說句實在話,這起新聞之所以能成為新聞,正是因為它「不常見」。如果每一起兒童急症都能在5分鐘內抵達醫院,那才叫正常。但現實是,大多數家長仍在深夜裡一邊哭一邊騎車、一邊安撫抽搐的孩子一邊找路。這個畫面不該是台灣育兒家庭的日常。真正的進步,不是讓警察變得更像救護車,而是讓每個家長都知道——當孩子在你懷裡抽搐時,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撥出那通電話。
最後,如果您是家有幼兒的家長,請現在就拿起手機做三件事:把119設為快速撥號、將住家地址存在手機備忘錄裡、並把這篇文章轉發給您的伴侶或長輩。因為急症發生的那一刻,沒有人有時間上網查資料——您現在做的每一個準備,都可能是未來救孩子一命的關鍵。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兒童抽搐時,家長第一時間應該打119還是先自行送醫?
第一時間應該撥打119呼叫救護車。救護人員能在到院前進行給氧、監測生命徵象等初步處置,且救護車的平均到場時間約6至8分鐘,並不比自行送醫慢。自行送醫反而可能因路況、停車等因素延誤黃金處置時間。
幼兒發燒抽搐會對大腦造成永久損傷嗎?
單純的發燒性抽搐(熱痙攣)若在5分鐘內自行停止,通常不會對腦部造成永久性損傷。但如果抽搐持續超過5分鐘,或短時間內反覆發作,就可能進展為「癲癇重積狀態」,此時腦部缺氧風險升高,確實可能造成不可逆的神經損傷,必須立即送醫。
孩子抽搐時,家長可以塞毛巾或湯匙防止咬舌嗎?
絕對不可以。抽搐時咬傷舌頭的情況極少發生,反而是強行塞入異物會阻塞呼吸道、造成窒息,或損傷孩子的牙齒與口腔。正確做法是讓孩子側躺,確保呼吸道暢通,並記錄發作時間。
台灣的救護車有專門處理兒童急症的設備和人員嗎?
有的。六都的救護車都配備有高級救護技術員,且車上備有適合兒童尺寸的給氧面罩、抽吸設備和急救藥物。消防署近年也持續推動「兒科急症到院前救護」的專案訓練,提升救護人員對兒童急症的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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