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震撼判決:柯文哲重判17年,北院揭露逾百億不法所得沒收細節

一句話總結:京華城案於今(26日)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重判17年,台北地方法院同步裁定沒收相關不法所得,總金額高達逾122億元,其中威京集團旗下鼎越公司佔據最大宗。 核心要點 台北地院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此案中涉及不法獲利,共計1260萬元將被沒收。

一句話總結:京華城案於今(26日)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重判17年,台北地方法院同步裁定沒收相關不法所得,總金額高達逾122億元,其中威京集團旗下鼎越公司佔據最大宗。

核心要點

  1. 台北地院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此案中涉及不法獲利,共計1260萬元將被沒收。這筆款項包含2020年3月24日至26日收受沈慶京的210萬元、基隆副市長經手的600萬元政治獻金,以及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及「授權費」名義匯入的450萬元。
  2. 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透過華夏協會等五個協會收受沈慶京匯款,其不法所得高達5250萬元。這其中包括2021年11月19日到期的6張支票共4500萬元、2017年至2019年間以捐款名義匯入的600萬元,以及2022年以捐款或政治獻金形式交付的150萬元。
  3. 威京集團旗下的鼎越公司被檢方認定,因透過柯文哲、沈慶京等人共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非法爭取到20%的容積獎勵,經換算後評估其不法利益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為本案中最大筆的沒收金額。
  4. 木可公司涉及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由李文宗、李文娟利用公司名義侵占款項,共計6134萬6790元,這筆金額亦被台北地院裁定沒收。
  5. 此外,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被共同沒收的款項為872萬1095元。這筆金額主要是挪用眾望基金會的公款,並用以支付柯文哲競選總部員工的薪資。

一句話結論

京華城案的判決不僅對相關涉案人科以重刑,更透過巨額不法所得的沒收,彰顯司法對遏止貪腐、維護公共利益的決心,尤其在容積獎勵政治獻金等敏感議題上,劃下了明確的法律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