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億苗栗運動館爆圖利疑雲!得標廠商履約面積狠砍38%,市民被當盤子?

當一座耗資1.72億元的公共場館,最終可能變成特定業者的「類私人俱樂部」,苗栗市民心裡的滋味恐怕不太好受。今(28)日,苗栗市長參選人林月琴聯手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大動作召開記者會,矛頭直指現任市長余文忠,質疑「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從招標到履約,充滿著對特定廠商的「貼心服務」,卻唯獨忘了照顧市民的權益。

當一座耗資1.72億元的公共場館,最終可能變成特定業者的「類私人俱樂部」,苗栗市民心裡的滋味恐怕不太好受。今(28)日,苗栗市長參選人林月琴聯手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大動作召開記者會,矛頭直指現任市長余文忠,質疑「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從招標到履約,充滿著對特定廠商的「貼心服務」,卻唯獨忘了照顧市民的權益。

這起爭議的源頭,得從這筆龐大的公共投資說起。這座運動館的前身是市公所公有停車場,中央與地方聯手投入大筆資金,包括中央前瞻補助1億元、苗栗縣政府2,000萬,以及市公所自籌的5,200萬。白花花的納稅錢砸下去,換來的卻可能是一個市民無法隨到隨用的「高級會所」。吳崢在記者會上點出關鍵荒謬處:六都的運動中心普遍維持單次50元左右的親民價格,但苗栗市民想用這座用自己稅金蓋的場館,卻得被強迫綁定長約,入場門檻硬生生比別人高出一大截。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公共場館委外經營(OT)是趨勢,但絕不是「委外就放手」。這次合約中,9年營運期僅規範2年的里鄰回饋,剩下7年完全放任業者「自由發揮」,這在實務上等於讓公共性打折。對一般市民來說,最直接的衝擊是「使用權被剝奪感」;更深遠的影響在於,當公權力不作為,未來所有公共建設委外,都可能變成廠商眼中的肥肉,而非市民的福氣。

表象:全民運動館,還是「余友友」俱樂部?

林月琴在記者會上的質疑非常具體,她指出,在特定業者獲選為優勝廠商後,合約內容竟然出現「客製化」調整。原本招標範圍內承諾的羽球館,突然被劃掉改由市公所自行經營,這讓業者履約面積大幅縮水近38%。更詭異的是,每年固定權利金也從原本的300萬元「配合下修」至260萬元。

這筆帳怎麼算都對不上。一家廠商在投標時,勢必已將所有空間與成本納入財務規劃。得標後突然少掉38%的經營面積,市公所非但沒追究違約,反而還主動調降租金。林月琴痛批:「其他廠商都是按照原本條件在競爭,為什麼唯獨這家業者得標後能改變條件?余文忠是苗栗市長,不是特定業者的營運長!」話說回來,這不免讓人聯想到過去兩年多來,苗栗市多項標案屢遭質疑由所謂的「余友友」得標的傳聞,如今全民運動館的爭議,只是讓那層窗戶紙變得更薄了。

「政府投入大筆公帑興建場館,目的是回應市民需求,而不是讓公共資源一再流向特定業者,讓大家質疑花錢是在照顧市長的輔選好友。」

— 林月琴於記者會發言

真相:9年合約,市民權益只有2年保鮮期?

如果說面積縮水是金錢上的損失,那合約中關於「回饋」的條款,則是對市民權益的長期剝奪。根據市公所與業者簽訂的9年營運合約,竟然只規範了「前2年」的里鄰義務回饋。這意味著,在漫長的7年時間裡,這座用全民納稅錢蓋的場館,在法律上幾乎沒有任何約束力去要求業者提供公共服務。

吳崢在會中直言,這座場館的定位是全體市民,但市公所在合約設計上似乎完全忘記自己是誰的代理人。更有甚者,契約還約定市公所每年要額外編列100萬元預算,向該業者購買運動券,9年下來總計高達900萬元。這種「左手給場館,右手送訂單」的玩法,等於是用市庫的錢,去補貼特定廠商的營收,形同變相將公帑私人化

各方角力:市長不說話,調查局說話

面對這接二連三的質疑,余文忠市長目前僅以「一切合法、公開透明」回應外界,並未針對招標文件、評選過程、議價紀錄等具體細節做出完整說明。這種避重就輕、問A答B的態度,也讓林月琴忍不住批評,簡直是「蔣萬安的兄弟」,苗栗市民需要的是一個能拿出資料、把問題說清楚的市長,而不是一個只會呼籲市民相信、卻拿不出東西的行政首長。

由於事涉1.72億元鉅額公共建設,且牽扯可能的圖利罪嫌,林月琴已明確表示,將把相關事證與資料移送給調查局進行偵辦。這起事件已經從單純的「合約爭議」,升級為具有司法後果的「刑事疑雲」。

「余文忠不要再用『一切合法、公開透明』來迴避問題,應完整公開招標、評選、議價及相關簽核文件,說清楚羽球館為何退出履約範圍、其他廠商是否獲得相同機會,以及每年100萬元運動券究竟由誰提出、同意及核定。」

— 林月琴向市長提出三項具體質疑

深層影響:公共建設的信任危機

這起事件不只發生在苗栗,它其實反映了臺灣地方治理中一個長期的結構性困境:當行政首長與地方派系或特定財團關係過密,公共建設就容易變成「分贓」的籌碼。如果連最基礎的運動場館委外,都無法保障市民的平價使用權,那其他更大型的BOT案或土地開發案,又該如何讓人放心?

說真的,全民運動館的初衷,應該是鼓勵運動風氣、照顧弱勢族群,如果最後變成打著公共建設旗號、實質上是篩選消費能力的「健身俱樂部」,那當初爭取前瞻預算的美意就完全變了調。這也給了其他縣市政府一個警惕:委外合約的細節,尤其是回饋機制與權利金調整機制,絕對不能含糊帶過,否則下一個「余友友」的故事,隨時會在另一個鄉鎮上演。

未解之問:誰來為市民的荷包把關?

事件發展至今,至少還有幾個關鍵謎團待解。第一,羽球館退出履約範圍的決策過程為何?是否有會議紀錄或簽呈能夠還原真相?第二,市公所未來7年的「監督真空期」該如何補救?難道真要等到合約期滿,市民才發現自己從未真正擁有過這座場館嗎?

一個負責任的地方首長,此刻該做的不是躲在「合法」的保護傘下,而是主動公布所有資料,接受市民公評。否則,當檢調的腳步越來越近,失去的恐怕不只是民心,還有司法上的清白。

苗栗的未來,不應該建立在幾紙充滿「彈性」的合約之上。如果你也關心公共資源是否被公平對待,不妨多留意後續的調查進度,用持續的關注,讓掌權者知道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ETtoday新聞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外案爭議焦點是什麼?

爭議焦點在於得標廠商得標後,履約面積減少近38%,但每年固定權利金也從300萬調降為260萬,且合約中僅規範2年回饋義務,被質疑是為了特定廠商量身打造。

林月琴對苗栗市長余文忠提出了哪些具體質疑?

林月琴要求余文忠公開完整招標與簽核文件,說明羽球館為何退出履約範圍、其他廠商是否獲得相同投標條件,以及每年100萬元運動券的決策者是誰。

這座運動館的興建經費來源是什麼?

總經費1.72億元,包括中央前瞻補助1億元、苗栗縣政府補助2,000萬元,以及苗栗市公所自籌5,200萬元,全數來自公部門預算。

這起標案爭議後續會如何發展?

林月琴已表示將把相關資料送交調查局調查,後續發展取決於檢調是否立案偵辦,以及市公所是否願意主動公開更多合約細節以釋疑。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