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童遭猥褻240天未安置》北市府拒同台對質,還拿「沒再發生」當成效?

台北市一名10歲女童,從去年底遭通報疑似長期被母親的性交易對象猥褻,母親甚至還向對方收費。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從通報到現在,已經過了240天,市府仍未完成安置。 這起案件在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召開記者會後,才真正浮上檯面。

台北市一名10歲女童,從去年底遭通報疑似長期被母親的性交易對象猥褻,母親甚至還向對方收費。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從通報到現在,已經過了240天,市府仍未完成安置。

這起案件在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召開記者會後,才真正浮上檯面。她在今天上午9點半於市議會出面指控市府處理態度消極,而北市府則選擇在同一時間、不同地點,由副市長林奕華率隊召開另一場記者會回應。

許淑華說,她和議員參選人馬郁雯昨天晚上6點半左右就通知市府,邀請他們出席今天上午的記者會,希望能夠面對面把問題說清楚。但市府代表臨時缺席,一個小時後,10點半卻自己開了另一場。「孩子等了240天,市府連一個小時都不願意坐下來談,這難道就是蔣市府面對兒少保護的態度嗎?」

上午的兩場記者會,像極了兩個平行時空。一邊是議員拿著女童的錄音檔,質疑社會安全網出現破洞;另一邊則是市府官員排排坐,強調一切依法行政、按標準作業流程走。問題是,當一個10歲孩子的安危變成政治攻防的距離,誰真的在乎她這240天是怎麼過的?

「孩子不願意去機構」?議員批市府扭曲原話推責任

許淑華在記者會中特別點出市府回應裡最讓她無法接受的一句話——「孩子不願意去機構」。她解釋,女童在鄰居長輩的陪同下,確實表達過「希望優先跟熟識的鄰居長輩同住」,但在社工說明法律上無法這樣安排之後,女童已經理解並接受機構安置的方案。

「市府拿女童最初的想法來當作240天沒有安置的理由,這不只是截取片段、扭曲事實,根本是把責任推給一個10歲的孩子。」許淑華說,第一線評估、執行安置的都是台北市政府,孩子、家庭和社工也都在台北市,不要一句「未達中央標準」就把責任全部往外推。

話說回來,這起案件從去年底通報警察局到現在,整整240天將近八個月,如果連最基本的安置與否都還在「討論中」,那所謂的風險評估分級,到底是用來幫助孩子的工具,還是用來讓承辦人員免責的擋箭牌?

北市府:未達司法安置標準,8個月未再發生就是成效

面對議員的指控,北市府在稍後由副市長林奕華主持的記者會中強調,全案皆依法處理,也確實未達中央規定的司法安置標準,因此第一時間並未強制安置。社會局長姚淑文進一步說明,這段期間社工都有持續訪視,評估風險等級並未提升,才沒有啟動安置程序。

不過,最引發爭議的是,市府官員在回應中提到,「這8個月沒有再發生猥褻事件」,正好可以證明目前的安全措施確實有效。許淑華對此痛批,這樣的說法不只冷漠,更是對女童的二度傷害——讓一個孩子繼續住在充滿創傷與痛苦經驗的家裡,然後告訴社會「沒有再發生,所以沒事了」,這算哪門子的成效?

從市府的角度來看,依法行事當然無可厚非。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兒少保護從來就不該只是冷冰冰的法條比對,而是要在每一個細節裡,看見孩子的需要。當一個10歲女童必須透過議員、透過媒體才能讓自己的聲音被聽見,這本身就說明了系統出了問題。

【編輯觀點】這起事件最令人不安的,不是市府有沒有違法,而是整個社福體系對於「風險」的理解,似乎停留在最低標準。用「未達司法安置標準」來解釋240天的等待,背後的邏輯是:只要還沒出事,就代表安全。但兒少保護從來不是等火災發生了才檢討消防演練。如果一個孩子已經被通報猥褻,卻還需要等到「再次發生」才能啟動更積極的處置,那我們要問的是:現行的評估機制,到底是在保護孩子,還是在保護體制不被挑戰?

市府反控播放錄音造成傷害,議員反問:體系接住了誰?

在這場紛爭中,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插曲。市府方面指控許淑蓮在記者會中播放女童的錄音,質疑此舉會對孩子造成二度傷害。但許淑華反問:如果一個10歲孩子的需求,早在社福體系裡就被妥善處理,她何須向議員求助?

「該檢討的不是我們為什麼播放錄音,而是為什麼體系還是沒有接住她。」許淑華說,當孩子必須走到公開陳情這一步,就代表整個機制已經失靈了。

有趣的是,雙方對於「怎樣才是對孩子最好」的定義,顯然有極大的落差。市府眼中的標準作業程序,在議員和女童眼中,是一個長達240天、充滿不確定性的等待。當社工人員定期訪視、確認「暫時安全」的同時,女童每天面對的,是那個曾經被猥褻的家、那個沒有被安置的日常。

對一般人來說,240天可能只是行事曆上的八個方格。但對一個10歲的孩子來說,那是從冬天到夏天、從學期初到學期末的漫長煎熬。時間不會讓傷口癒合,只會讓遺忘成為大人最方便的藉口。

安置與否的灰色地帶,誰來為孩子的等待負責?

回過頭看,這起案件凸顯了台灣兒少保護體系中一個長期的結構性問題:安置與否的判斷,往往落在一個尷尬的灰色地帶。「未達標準」不表示沒有風險,但「有待觀察」卻常常變成無止境的等待。

尤其當案件涉及性猥褻、且行為人是母親的性交易對象時,孩子的身心創傷本來就遠比一般家暴案件更複雜。這時候如果只仰賴制式的風險評估表,而不去聆聽孩子真實的感受,那評估出來的「風險」,很可能跟現實有極大的落差。

許淑華在記者會最後要求市府,把這240天內所有的評估依據、訪視紀錄和決策過程全部公開,讓外界檢視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這個要求其實很基本——當一個案件拖了240天還沒有結論,納悶的不只是議員,是所有關心兒少保護的民眾。

我們能為這些孩子做什麼?

這起事件之所以讓人憤怒,不是因為單一官員的疏失,而是整個系統在面對一個10歲孩子的痛苦時,反應竟如此遲鈍。當市府說「未達標準」、當社工說「持續訪視」、當所有人都在依法辦事的同時,孩子的每一天,都在承受我們無法想像的壓力。

如果你也覺得240天太長,請記住這個數字,然後問問自己:我們對兒少保護的標準,會不會太低了?下回當你聽到類似的新聞,請別只當成政治口水,因為那背後,是一個真實的孩子在等待大人真正看見她。

也請記得,若你懷疑身邊有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讓專業社工即時介入。有時候,一通電話,可以讓一個孩子不必再等240天。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兒少保護案件中,什麼情況下會啟動強制安置?

強制安置通常發生在孩子的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危險時,或經評估家庭功能無法提供足夠保護。不過,各縣市對於「立即危險」的認定標準不盡相同,這也是許多案件陷入灰色地帶的原因。

女童遭猥褻後,社工為何沒有立即安置?

根據北市府的說法,本案未達中央規定的司法安置標準,因此第一時間未強制介入。但議員質疑,市府在8個月的期間內未重新評估風險,導致孩子持續處於創傷環境中,凸顯評估機制過於僵化的問題。

一般民眾若發現兒少疑似受虐,該怎麼通報?

請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或洽各縣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人的身份會受到保密,不需要擔心被追究。越早通報,社工就能越早介入評估,避免憾事發生。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