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案入監後,其胞弟、前副董事長孫道亨及前總務部協理林世章涉嫌利用公司資金支付孫道存夫妻的生活開銷,造成太電損失約900萬元。北檢偵結此案,依特別背信罪起訴2人。
案情經過
孫道存於2017年9月29日入監服刑後,即未再於太電任職,公司依法不得再給付其薪資或其他財產利益。然而,孫道亨和林世章明知此事,仍持續安排公司資金支付孫道存夫妻的私人支出。
林世章於2017年8月指示公司員工,以「代墊款」名義,自太電台新銀行帳戶匯款10萬元至其個人帳戶,再交付現金給不知情的王姓員工,由王女前往台北安和、信維郵局購買郵政禮券共計11萬元。這些禮券再以「公司發放尾牙」、「員工生日禮金」等名義兌領現金,最後交由孫道存秘書轉交孫道存妻子吳逸玲,供夫妻二人日常花用。
資金流向細節
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間,林世章先以個人帳戶墊付禮券款項,再由王秋敏製作不實核銷資料,經孫道亨核准後向公司請款,以掩飾資金實際流向,累計使太電損失243萬2210元。
另自2017年11月起,林世章陸續以太電名義承租3輛車,提供孫道存、吳逸玲使用,並指派不知情的太電司機駕駛,直至2021年11月15日止,太電就3輛車至少支出657萬1640元。
法律責任
承辦檢察官姜長志偵查認定,孫道亨、林世章利用代墊款、禮券核銷及公司租車等方式,持續替孫道存夫妻支付生活開銷,合計使太電損失約900萬元,均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2人多次以相同手法侵害公司法益,屬接續犯,應論以一罪。
另認定吳逸玲取得243萬2210元及657萬1640元不法所得,建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
從產業面來看,此案件暴露了企業內部治理的重大漏洞。孫道亨和林世章的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公司的財產利益,也對投資者的信心造成了巨大打擊。未來,企業在加強內部監控和審計制度方面需更加謹慎,以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展望與影響
此案件的曝光,預料將對太電的股價和市場形象產生負面影響。同時,也提醒其他企業必須重視內部監控和審計制度,確保公司財務透明,避免高層管理人員利用職權進行不法行為。
對於投資者而言,這是一個警示,企業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是投資決策的重要考量因素。投資者應更加關注企業的內部監控和財務報告,以降低投資風險。
面對此案件,讀者可以思考:如何通過有效的內部監控和審計制度,防止企業內部的不法行為?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孫道存為什麼會被起訴?
孫道存因涉嫌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太電)而被起訴,並於2017年9月29日入監服刑。
孫道亨和林世章被起訴的原因是什麼?
孫道亨和林世章被起訴的原因是涉嫌利用公司資金支付孫道存夫妻的生活開銷,造成太電損失約900萬元,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
太電的損失有多少?
太電因孫道亨和林世章的行為,共損失約900萬元,其中包括243萬2210元的禮券核銷款和657萬1640元的車輛租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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