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 行政院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新增「大老婆條款」,旨在防堵拋棄繼承的法律漏洞。
核心要點
- 修正草案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應按其受贈財產占總遺產比重,由受贈人負擔相應的遺產稅。
- 修法源自一宗釋憲案,目的是防堵拋棄繼承的法律空間。
- 修法前,納稅義務人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應納稅額為全案遺產稅額。
- 修法後,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將視為擬制遺產,受贈者須按其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的比例,繳納相應的遺產稅。
- 重新調整稅負歸屬及負擔方式,可避免繼承人「未受益卻需代繳稅」,明確建立「受益者負擔」原則。
一句話結論
此次修法不僅填補了法律漏洞,還有助於公平分配稅負,減少繼承爭議。
從產業面來看,此次修法對家族企業的財產傳承具有重要影響。家族企業主應及早盤點傳承架構,以避免未來可能的法律糾紛。此外,對於一般家庭而言,提前規劃財產分配和繼承事宜也變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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