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採購新策略:任務能力規格能否成為未來趨勢?

關鍵數據:根據台翔航太公司代理總經理呂宜諠的觀察,若以任務能力規格取代傳統品項規格進行無人載具採購,可以大幅提升國軍的戰力反應速度。 任務能力規格:國軍採購的新思路 面對無人載具技術的快速演進,國軍的採購制度需要做出調整。

關鍵數據:根據台翔航太公司代理總經理呂宜諠的觀察,若以任務能力規格取代傳統品項規格進行無人載具採購,可以大幅提升國軍的戰力反應速度。

任務能力規格:國軍採購的新思路

面對無人載具技術的快速演進,國軍的採購制度需要做出調整。台翔航太公司代理總經理呂宜諠提出,國軍應明確提出所需的任務能力、性能指標及作戰情境,而不是簡單地綁定單一品項規格。他強調,應以任務能力規格取代傳統品項規格,允許廠商在履約期間內依技術演進迭代升級,避免簽約時的規格在交付時已經落後。

常態回饋機制:俄烏戰場的成功經驗

呂宜諠進一步建議,建立國軍第一線操作部隊的常態回饋機制,讓戰場需求直接影響下一輪產品規格。這一點在俄烏戰場經驗中表現得尤為突出,無人載具戰力得以持續領先,正是得益於這種即時反饋機制。

此外,他建議將反制無人載具系統納入同一快速籌獲架構,攻防兩端同步迭代,才能有效應對威脅形態的快速變化。

採購機制:美式實踐的借鏡

呂宜諠提議,可以參考美國的實務作法,以合格供應商名單與框架協議採購機制,資格審查一次到位,之後依作戰需求隨時下單。這種模式可以將單案載具籌獲時程由縮短為,大幅提高效率。

他還建議採取分批滾動式採購,並搭配戰備庫存輪替,對於軟體及韌體的升級改採認證制,不必整案重驗,確保部隊手上的裝備始終是最新版本。

測試驗證:制度化的必要性

呂宜諠指出,無人載具的迭代速度最終取決於測試驗證的速度。而測試驗證的速度又取決於法規、場域與頻譜三項基礎建設是否完備。目前四個版本的草案中,洪毓祥委員和國民黨團版本在超視距飛行、測試場域劃設、頻譜資源規劃等方面建立了制度架構,這些方向均值得肯定與支持。

從產業面來看,測試驗證的制度化是無人載具發展的關鍵。只有在完備的法規和場域支持下,產業才能快速迭代,並在國際市場中保持競爭力。

公共安全與產業發展:雙軌並行

呂宜諠強調,測試驗證標準應對接國際軍規規範,使民間場域的測試結果能與軍方驗收及盟國認證互認,避免廠商資源重複投入。配套措施上,遠端識別、電子圍籬、與第三方責任險等公共安全機制應同步入法,確保產業發展與公共安全並進。

隨著無人載具技術的不斷進步,國軍的採購制度必須更加靈活和高效。讀者們,你們對這套新的採購策略有何看法?歡迎分享你們的觀點,共同推動台灣無人載具產業的發展。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任務能力規格?

任務能力規格是指在採購過程中,明確提出所需的任務能力、性能指標及作戰情境,而不是僅僅綁定單一品項規格。這樣可以允許廠商在履約期間內依技術演進迭代升級。

為什麼需要建立常態回饋機制?

建立常態回饋機制可以讓戰場需求直接影響下一輪產品規格,確保裝備始終符合實際作戰需求。這一點在俄烏戰場經驗中表現得尤為突出。

美國的採購機制有哪些值得借鏡的地方?

美國的採購機制包括合格供應商名單與框架協議,資格審查一次到位,之後依作戰需求隨時下單。這種模式可以將單案載具籌獲時程由年縮短為月,大幅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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