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外送龍頭Grab Holdings Limited於23月27日,正式向公平交易委員會遞交申請,擬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此舉不僅將重塑台灣外送市場版圖,更引發外界對市場壟斷及Grab股權結構獨立性的高度關注,特別是其與Uber的關聯性,成為公平會審查的關鍵。
事實陳述
Grab Holdings Limited指出,為回應外界對於此併購案可能涉及市場壟斷的疑慮,以及其股權結構中Uber持股的影響,公司特別澄清,Uber不參與Grab的日常營運。此外,Uber所提名的Grab董事,已明確表示迴避所有與台灣市場相關的董事會決策,以確保相關決議的獨立性。
各方反應
針對此次併購案,Grab集團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陳炳耀(Anthony Tan)表示:「我們相信健康、且具競爭力的市場環境對於創新與提供消費者優質的選擇至關重要。我們在台灣的重點,將放在為消費者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並為外送夥伴與商家創造永續的經濟機會。」此番言論旨在強調Grab對台灣市場的承諾及對競爭原則的重視。
然而,此案也引發了工會的關注。foodpanda台灣工會已公開呼籲公平交易委員會,務必嚴格審查此宗併購案可能造成的市場壟斷效應,以保障外送員的勞動權益及消費者選擇的多元性,避免單一平台獨大。
背景補充
Grab Holdings Limited總部設於新加坡,並於美國那斯達克上市,是一家由創辦人主導的公司。根據其雙重股權結構,集團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陳炳耀持有公司多數投票權。因此,Grab強調其所有策略決策均由位於新加坡的管理團隊獨立制定。
在股東結構方面,Grab的機構投資人組成具全球化特色,其中逾半數來自美國,其次為日本、英國及新加坡。根據申報文件與公開資料(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Uber持有約13%的普通股,但其投票權低於4%。Uber的這部分持股源於2018年將其東南亞業務出售給Grab所取得。其他主要股東包括日本軟銀(SoftBank),持有9.8%股權及2.6%投票權;以及日本豐田汽車(Toyota Motor Corp),持有5.4%股權及1.4%投票權。截至目前,Grab Holdings Limited並無已知持股比例超過5%的中國機構投資者。
Grab的董事會由來自新加坡、南韓、英國及美國的國際商業領袖組成,其中包括五位獨立董事。為進一步確保台灣市場相關決策的獨立性,Uber所提名之董事並未參與任何與台灣相關的討論。董事會成員包括Anthony Tan(新加坡)、Peter Oey(美國),以及獨立董事Laura Franco(美國)、Daniel Yun(南韓)、Steven Tishman(美國)、John Rogers(英國)與Dara Khosrowshahi(美國)。
後續觀察
此宗「Grab併購foodpanda台灣」案,其後續發展將牽動台灣外送市場的競爭格局與消費者權益。公平交易委員會將如何審視市場集中度、潛在的壟斷影響,以及Grab提出的獨立營運與股權結構說明,都將是各界密切關注的焦點。此案不僅考驗監管機關的審查智慧,也將對台灣數位經濟的未來發展產生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