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與議員參選人馬郁雯昨(26)日召開記者會,揭露一起令人震驚的兒少保護個案。一名10歲女童的母親長期在家從事性交易,甚至將兩名男子帶回家中,其中一人觸碰女童大腿,涉嫌性騷擾。更離譜的是,台北市政府在8個月內對這個家庭進行了多達714次的訪視與聯繫,卻始終沒有將女童安置,最後女童只能以自殘方式抗議,表達自己不願回家的強烈意願。
根據許淑華公布的資料,這名母親共生下3個女兒。長女過去就曾被性侵,社福單位早在2010年已將她安置,讓她離開原生家庭。而這次事件的主角——年僅10歲的么女,從去年12月底至今已240天,處境始終沒有改善。今年6月,女童明確表示不想住在家中,8月中旬更發生自傷事件,身體與心理的創傷已來到臨界點。
這些數據背後藏著一個荒謬的現實:當社工與市府人員拼命衝訪視頻率時,卻沒人真正「看見」孩子。714次,數字看似驚人,但回頭看內容——電訪240次、親自訪問196次、Line聯繫278次——這些密集的「接觸」,終究沒有轉化成實質的保護行動。許淑華直言,市府雖然執行了所謂的「安全計畫」,但內容僅止於管制磁扣、緊鎖門窗等表面措施,根本無法阻擋危險人物進出這個家庭。
兩套標準的兒保邏輯:次女為何沒被安置?
更令人困惑的是,這名10歲女童的15歲次女,同樣處於高風險環境中。根據許淑華掌握的資訊,次女雖接受過兩次心理諮商,卻在今年7月疑似因網路交友涉及性剝削。然而社會局面對次女的處境,給出的理由竟然是「接近成年」,因此不予安置。
這個「接近成年」的判斷,在實務現場引發極大爭議。15歲的孩子,在兒少保護的邏輯中,怎麼會因為「快要成年」就失去被保護的資格?議員參選人馬郁雯在記者會上質疑,孩子已經一次次表達「我不安全」,制度卻沒有及時接住她們,「如果這樣的孩子都不能被保護,那台灣的兒少保護標準到底是什麼?」
馬郁雯也在會中播放了一段女童向母親喊話的錄音檔,稚嫩的聲音說著:「妳有3個女兒,我是最愛你的,請你以後好好照顧身體,我也會照顧好自己。雖然我很恨你,但你還是我的媽媽;我們之後不會再見面了。」這段話讓在場許多人紅了眼眶,一個10歲的孩子,被迫用「恨」與「愛」交織的複雜情緒,為自己的童年畫下句點。
714次訪視為何換不回一次安置?
回頭看整個制度的運作邏輯,問題或許出在「訪視」與「處置」之間的巨大斷層。北市府從2024年起,將此案委由世界展望會社工提供家庭輔導與訪視,社工人員確實很努力,從電訪、面訪到Line聯繫,幾乎無孔不入。但問題在於:頻繁的接觸如果沒有搭配明確的風險評估與處置權限,最終只會淪為紙上作業。
更值得深思的是,根據許淑華的揭露,幼女曾向社工反映多達4次要求安置。一個10歲的孩子,已經用言語、用自殘行為、用各種方式發出求救訊號,但整個制度卻像裝了濾網一樣,把這些訊號全部擋在「安置」這道門之外。
說真的,兒少保護案件中最怕的就是「多做多錯」的行政保守心態。安置一個孩子,意味著承認家庭功能徹底瓦解,也意味著後續的寄養、機構安置、司法訴訟等一連串行政負擔。但這些都不該成為拖延的藉口,不是嗎?
編輯觀點:這個案例暴露了台灣兒少保護系統中「重訪視、輕處置」的結構性問題。714次訪視聽起來很積極,但從結果來看,這些數字反而成了市府用來證明「我們有在做事」的擋箭牌。從產業面來看,第一線社工的案量過大、安置資源不足、跨局處整合失能,這些都是老問題了。但最核心的關鍵還是在於:我們的制度缺乏一個明確的「風險紅線」——到底要累積多少徵兆、多少次自殘、多少次求救,才能啟動強制安置?如果不把這條線畫清楚,下一個714次只會繼續發生,而孩子們依然會在制度的裂縫中獨自掙扎。
制度失靈的代價:誰來承擔?
台北市政府的「安全計畫」內容為何?根據許淑華的揭露,主要措施僅止於管制磁扣、緊鎖門窗等硬體層面的管理。但面對母親持續在家中從事性交易,甚至將不明男子帶回家中接觸未成年子女的情況,這些防堵措施顯然遠遠不足。
事實上,這個家庭中長女在2010年被安置,距今已超過15年,但社福系統對於這個母親的輔導與追蹤,顯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現在次女與幼女陸續出事,等於宣告過去十多年的社福介入,在這個家庭中徹底失效。如果連這樣明確的高風險家庭都無法啟動安置機制,那一般通報案件中的兒少,又該如何指望制度保護?
這不是單一社工或單一局處的問題,而是整個兒少保護網絡的系統性失靈。從司法偵辦到社政介入,從心理諮商到安置評估,各單位之間缺乏有效的訊息溝通與決策整合機制。當每個單位都只負責自己「分內」的工作時,那個最需要被保護的孩子,反而成為沒有人真正「認領」的孤兒。
後續觀察:兒保制度的檢討不能再等
此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涉嫌性騷擾的男子由司法單位偵辦中。但對於這名10歲女童以及她的次女姊姊來說,司法的進度遠遠跟不上她們已經受傷的童年。許淑華與馬郁雯在記者會上要求北市府全面檢討兒少保護案件的安置評估標準,尤其是針對「接近成年」這類模糊認定,應該建立更明確的風險評估指標。
社會局後續是否會重新評估次女與幼女的安置需求,將是觀察重點。同時,此案也引發外界對於「委外社工」與「公權力介入」之間的權責討論——當委外單位只能進行輔導與訪視,卻無法主導安置決策時,兒保網絡的權力配置是否需要重新調整?這些問題,有待主管機關給出明確的答案。對一般人來說,這個案子最令人不安的是:如果714次的訪視頻率都無法及時救出一個孩子,那我們對這個制度的信任,究竟還能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 如果您懷疑身邊有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保護專線。一通電話,可能就是一個孩子脫離危險的關鍵。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兒少保護案件中,安置的標準是什麼?
安置與否的關鍵在於「立即性危險」的評估,包括孩子是否面臨身體傷害、性侵害、嚴重疏忽等風險。但實務上,各縣市的評估標準仍有落差,此案正凸顯了風險評估指標不夠明確的問題。
社工訪視次數多,就代表孩子安全嗎?
不一定。訪視次數只能反映「接觸頻率」,無法等同於「保護效果」。如果訪視內容僅止於表面關懷,沒有實質的風險處置作為,再多次的訪視也難以確保孩子的安全。
一般民眾發現兒少受虐,可以怎麼做?
請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由專業社工接線受理。如果情況緊急、孩子生命有立即危險,請直接撥打110請警方協助介入。通報時盡量提供明確的人事時地物資訊,有助於社工加速評估與處理。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