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女神陳綺貞唱紅過《旅行的意義》,但這幾年她自己的生命旅程,顯然比歌詞更曲折。2023年6月,她與前男友、同時也是前經紀人鍾成虎的合約與金錢糾紛正式浮上檯面,雙方從音樂夥伴變訴訟對手,這齣「分手擂台」一演就是將近三年。
官司纏訟期間,鍾成虎曾公開指控陳綺貞情緒善變、涉及對同事霸凌、精神虐待及違反合約;陳綺貞也不甘示弱,反擊並提起民事訴訟。鍾成虎更進一步指控她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等6項罪名,不過案件經台北地檢署近3年調查,最終認定相關指控罪嫌不足,今年3月對陳綺貞做出不起訴處分。
智財法院一審判決出爐:2023年1月起合作關係已終止
近日陳綺貞在官司上再次迎來勝利。她在社群平台分享律師聲明,親自證實:「智財法院一審判決確認:雙方合作關係及相關權利,包括詞曲、經紀,以及如判決附表所示的錄音、視聽母帶等授權,均已於 2023年1月終止。」她感性表示:「歷經漫長的等待,謝謝司法還原事實。」並敬告各音樂平台、版權公司及相關單位,自即日起依判決所確認之權利狀態辦理,停止任何未經本人授權之利用行為。
陳綺貞透過律師進一步聲明,針對鍾成虎先前公開宣稱「公司資產被偷」並提告一事,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及臺灣高等檢察署偵查終結,其提告內容均非事實。律師也補充,我方與鍾成虎及添翼工作室之間關於所有著作的授權關係及演藝經紀關係已經全部終止,相關主張均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審判決勝訴,有部分標的基於訴訟策略考量並未一併提出,但不表示我方拋棄或不再主張相關權益,強調會繼續採取必要行動以捍衛權益。
鍾成虎陣營暫無回應,音樂版權歸屬成下波焦點
針對陳綺貞一方發布的勝訴聲明,截至報導為止,鍾成虎及添翼工作室尚未對外做出正式回應。不過從陳綺貞律師聲明中「停止任何未經本人授權之利用行為」的措辭來看,雙方對於音樂作品的使用權限顯然仍有認知差距。
音樂產業人士指出,創作型藝人與經紀人之間的著作權歸屬,向來是分手時最難釐清的一塊。陳綺貞作為詞曲創作者,她的作品如何在合約終止後繼續被使用、誰有權授權給第三方平台、版稅如何分配,這些問題恐怕不會因為一審判決就畫下句點。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起案件對臺灣音樂圈最大的啟示,不是誰對誰錯,而是「合約終止的具體時點與權利切割」為什麼會需要將近三年才能釐清。陳綺貞與鍾成虎交往18年,兩人關係從情人變成工作夥伴、再到訴訟對手,界線模糊本來就是人性之常。但對一般創作者來說,這剛好是一記警鐘——感情歸感情、合約歸合約,白紙黑字寫清楚「什麼情況下合作關係算結束」、「結束後作品怎麼處理」,比事後花三年打官司省事太多了。法院這次確認了2023年1月這個時間點,等於替雙方畫出一條明確的界線,後續的授權與利用行為,都得照著這條線來走。
三年訴訟路,陳綺貞用一句話收尾
陳綺貞在勝訴後公開發聲:「謝謝一路以來有你堅定的支持,在最黑暗無助的時刻,因為知道你都在,讓我能繼續地走下去。」短短幾句話,看得出來這三年對她來說並不好過。從「文青女神」到被前男友指控情緒善變、霸凌同事,再到如今司法還她清白,這段路走得確實漫長。
不過話說回來,訴訟結束不代表爭議結束。陳綺貞律師已表明「有部分標的基於訴訟策略考量並未一併提出」,這句話的弦外之音是——還有未爆彈。如果雙方對於著作權的授權範圍、版稅結算、母帶所有權等細節無法達成共識,下一波法律攻防恐怕只是時間問題。
對粉絲來說,看到偶像勝訴當然開心。但對產業來說,這起案件真正值得關注的,不是誰贏誰輸,而是創作人與經紀夥伴之間的合約關係,到底該怎麼設計,才能避免「在一起時是夥伴,分開時變仇人」。畢竟,陳綺貞和鍾成虎曾經聯手創造了那麼多好音樂,如果這些音樂的未來還要繼續在法庭上被爭奪,那才是真正令人遺憾的事。
如果你也是創作者、或者正準備跟合作夥伴簽約,不妨趁這個機會回頭檢視一下自己的合約——「終止」的條件寫清楚了嗎?授權的時限和範圍有明確嗎?感情可以好聚好散,但合約不行。這不是小氣,這是對自己作品的負責。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陳綺貞和鍾成虎的官司到底誰贏了?
陳綺貞勝訴。智財法院一審判決確認雙方合作關係已於2023年1月終止,台北地檢署也認定鍾成虎對陳綺貞的6項指控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
陳綺貞被指控違反《著作權法》的罪名成立嗎?
不成立。案件經近3年調查,台北地檢署最終認定相關指控罪嫌不足,今年3月對陳綺貞做出不起訴處分。
判決後陳綺貞的音樂作品還能繼續被使用嗎?
陳綺貞已透過律師聲明,要求各音樂平台及相關單位停止任何未經她本人授權的利用行為,否則將衍生後續法律責任。
好小氣有限公司是什麼?跟這起官司有什麼關係?
好小氣有限公司是陳綺貞設立的公司,在此次官司中與陳綺貞同為聲明主體,針對鍾成虎指控「公司資產被偷」一案,強調相關提告內容均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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