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一通113通報電話,啟動了台北市政府的兒少保護機制。一名10歲女童疑似遭受性傷害,接下來240天,家防中心、社會局、警察局累計提供了714次服務。但孩子直到最近才獲得安置。
這個數字對比——240天對上714次服務——說明了什麼?說明了系統確實動了起來,卻也說明了孩子在受傷之後,還得在等待中度過漫長的八個月。
蔣萬安臨時取消行程,臉書發文回應
台北市長蔣萬安原本29日下午四點要出席TMEX台北音樂博覽會,與參展廠商互動,這個行程在下午一點臨時喊卡。對外公開行程一片空白,但臉書上倒是很誠實地面對了這件事。
蔣萬安在貼文中坦言,對孩子遭遇這樣的事情「感到非常心痛與不捨」,也強調「兒少保護制度永遠可以做得更好」。他解釋,市府團隊去年底接獲通報後,社工與專業機構立即介入,執行安全計畫並進行評估,240天來累計714次服務,目的就是要在專業評估下,採取對孩子「衝擊最小、最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處遇方式」。
但問題來了:「衝擊最小」跟「即時安置」之間,為什麼會出現長達八個月的時間差?
714次服務背後:制度vs.專業判斷的兩難
蔣萬安在文中特別強調,這240天的處置是「根據社工專業判斷」。這句話既是解釋,也是擋箭牌——把決策權交還給第一線的專業人員,某種程度上也是在回應外界「市府為何不早點安置」的質疑。
從市府的說法來看,他們主張的是「最小衝擊原則」:能讓孩子留在原生家庭就盡量留,能不用機構安置就不用。這背後有一套完整的評估邏輯——家庭訪視、面談、輔導課程、風險情境判斷,每一項都需要時間。
不過,兒少保護領域的實務工作者心裡都清楚:「專業判斷」跟「制度僵化」之間,有時只是一線之隔。當評估時間拉長到240天,外界自然會追問:是評估真的需要這麼久,還是系統缺乏更即時的介入機制?
兩個立場:市府的苦衷vs.外界的質疑
站在市府的立場,蔣萬安點出了幾個現實:第一,他們這四年持續強化社政、教育、警政橫向合作,建立跨局處機制;第二,他們認同「去機構化」理念,正在增加寄養家庭、團體家庭等替代資源;第三,他們也承諾提升社工待遇、提供心理諮商與涉訟協助。這些都不是場面話,而是確實需要時間累積的基礎工程。
但從外界監督的角度,質疑也很直接:一個10歲的孩子遭受性傷害後,為什麼還需要等240天才能被安置?714次服務到底是「密集關懷」還是「系統空轉」?如果每一次訪視、每一次評估都要在複雜的家庭關係中做出判斷,那制度設計本身是不是就讓社工陷入了進退兩難?
台北市家防中心、社會局、警察局這幾個單位確實都動起來了,但橫向聯繫再緊密,如果核心的安置決策流程沒有明確的時間節點和啟動門檻,再多服務次數也只是數字。
編輯觀點:這起個案真正戳中的痛點,不是蔣萬安有沒有出席音樂博覽會,而是台灣兒少保護體系長期以來的結構性問題——「安置」被視為最後手段,而非必要選項。240天的等待期,表面上尊重專業評估,實際上反映的是安置資源不足、跨單位協作缺乏決策效率的系統性困境。蔣萬安說「不迴避責任」,但責任不該只是市長一個人的,而是整個制度設計需要被重新檢視。尤其值得追問的是:如果這240天裡孩子再度受到傷害,誰來承擔?
「去機構化」的理想與現實落差
蔣萬安在文中特別提到,市府認同「去機構化」理念,持續增加寄養家庭與團體家庭資源。這個方向沒有錯,甚至值得肯定——機構安置確實可能對孩子造成二次創傷,能進入家庭式照顧環境當然更好。
但現實是,寄養家庭數量遠遠追不上需求。當市府說「依照每個孩子不同的身心狀況與需求,結合醫療、心理、教育等專業」時,聽起來很周全,但執行面上的資源調度、跨專業整合、以及最重要的——時間——這些都不是喊口號就能解決的。
這就形成了一個荒謬的循環:因為寄養家庭不夠,所以孩子只能繼續待在原生家庭接受「服務」;因為持續接受服務,所以安置的優先順序就被往後推。結果就是,714次服務背後,是一個孩子被迫延後獲得更穩定照顧環境的八個月。
撐住社工,然後呢?
蔣萬安在文末感謝第一線社工與專業人員,承諾提升待遇、改善工作環境、提供留任獎勵與心理諮商。這些都是必要的,台灣社工界長期低薪高壓,流動率居高不下,確實需要被正視。
但換個角度想:如果制度設計本身就有問題,再多的心理諮商和涉訟協助,能解決根本的決策困境嗎?社工面臨的從來不是單一個案的壓力,而是必須在「安置資源不足」與「最小衝擊原則」之間做出艱難抉擇的結構性難題。
市府說「保護網要織得更密、更牢」,但網子再密,如果漏洞出在網的結構上——也就是安置決策的時效性與明確性——那補再多洞也只是治標。
從一個孩子的遭遇開始的集體思考
這起個案不會是最後一個。台灣每年有成千上萬的兒少保護通報案件,每一個案背後都有一個需要被即時接住的孩子。蔣萬安說「兒少保護制度永遠可以做得更好」,這句話是對的,但關鍵在於——我們打算用多少時間、多少個240天來證明這件事?
如果你身邊有孩子疑似遭受虐待或性侵害,請不要猶豫,撥打113專線。一通電話或許無法立刻解決所有問題,但至少能讓孩子進入系統、被看見、被追蹤。保護兒少不是市長一個人的責任,是每一個成年人都該放在心上的事。
至於蔣市長,與其臨時取消行程,不如把取消的那一個小時,拿來好好想想:240天的等待,能不能縮短成24天的積極介入?這才是「不迴避責任」最實際的表現。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北市10歲女童案中,240天未安置是否違反兒少法規定?
不一定違法,但引發制度性爭議。兒少法並未明訂安置的具體天數期限,而是授權社工專業評估判斷,但實務上240天的等待期確實過長,已引起外界對評估流程與安置決策效率的質疑。
什麼情況下兒少保護案件會被啟動安置程序?
當專業評估認定孩子繼續留在原生家庭將面臨立即且重大的身心危險時,才會啟動安置。評估依據包括家庭暴力風險、照顧者功能、孩子身心狀況等綜合判斷,並非單一指標就能決定。
民眾發現疑似兒虐案件該如何通報?需要注意什麼?
直接撥打113保護專線,或洽各縣市家防中心。通報時請盡量提供具體資訊,如孩子姓名、地址、受傷情形、發生時間等,社工才能快速介入評估。113為24小時免付費專線,通報人身分依法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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