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又要迎來核能公投了——八年內的第四次。
中選會剛審議通過「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將與年底大選合併投票。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第一時間發出措辭強硬的聲明,痛批「一次又一次拿核能政治動員,轉嫁立法責任」。說真的,這不是環團第一次這樣吼了。二〇一八年、二〇二一年、二〇二五年,再到二〇二六年,核能公投像迴力鏢一樣,每兩年就飛回來一次。但這一次,有個問題比以往更尖銳:一個已經入法的政策目標,能透過公投來推翻嗎?
現象觀察:公投主文越投越模糊,核能跟振興經濟的邏輯何在?
這次通過的公投主文是:「您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讀完這句話,你有沒有跟我一樣的困惑——核電怎麼振興經濟?蓋新廠?延役舊機組?還是重啟核四?主文一個字都沒提。
廢核平台直接點出這個荒謬之處:題目把「振興經濟」與「核能」掛鉤,卻不說明具體關聯,等於把複雜的能源政策簡化成二選一的政治口號。這不是公投,這比較像街頭民調——但民調可不用花八億元公帑。
「法律的制定與修正本就是立法院的職權,立法院若認為非核家園政策應該改變,大可提出修法、充分審議並承擔政治責任;如今卻透過公投將立法責任轉嫁給人民。」——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聲明
從二〇一八年以核養綠、二〇二一年重啟核四,到二〇二五年、二〇二六年連續兩次核能相關公投,核電議題在台灣的投票頻率,已經比某些縣市長的任期還密集。有趣的是,每次公投過後,核電廠沒有重啟、核廢料沒有去處、能源配比沒有實質改變。投完票,然後呢?
原因剖析:公投變成政治工具,背後是立法者的集體失能
為什麼核能公投一投再投?說穿了,因為公投對政黨來說太好用了。
首先,公投可以繞過立法院的審議程序。非核家園已經寫進《環境基本法》與相關能源法規,要改變它,理論上應該由立委提案修法,經過委員會審查、黨團協商、院會三讀——這些步驟都伴隨公開辯論與政治責任。誰提案、誰表決、誰支持、誰反對,選民一目了然。
但公投不一樣。公投的結果只對行政機關有兩年拘束力,兩年內做不到的事,時間到了自動失效。廢核平台在聲明中算得很清楚:核電重啟涉及安全審查、設備整備、燃料取得、核廢料處置及相關預算,兩年內根本不可能完成。等於投完票、動員完選民、收割完政治紅利,後面的事——抱歉,那是下一屆國會的問題。
「公投不是立法院逃避政治責任的工具,也不應成政黨操作選舉、製造社會對立的手段。」——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再者,公投的題目設計本身就有技術性操作空間。把「廢除非核家園」包裝成「使用核電振興經濟」,後者聽起來多誘人。誰不支持振興經濟?誰不希望景氣好轉?但這中間的因果關係沒人講清楚。這不是辯論政策,這是情緒動員。
影響評估:標準不一致的審查,動搖公投制度的公信力
這次中選會的審查結果,有一個細節值得放大檢視。同一天被審議的「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公投被駁回,理由是「不屬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但「廢除非核家園」同樣涉及已入法的政策目標,卻被認定可以透過公投處理。
廢核平台質疑這個判斷標準的落差,不是沒有道理。如果一個已入法的政策目標可以被定義為「重大政策」而交付公投,那還有什麼法律不能被公投挑戰?《憲法》?《刑法》?還是《性別平等教育法》?
這種標準不一致,對公投制度的長期傷害可能比核電議題本身更嚴重。公投是直接民主的體現,但直接民主的前提是程序正義與題目明確。當人民開始懷疑公投的合法性與必要性,公投結果的正當性也會跟著打折。
從實務面看,即便公投通過,行政機關在兩年內啟動核電重組程序,還得面對環評、地方抗爭、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這些關卡哪一道是公投結果能直接衝破的?恐怕一個都不行。
趨勢預測:核能公投不會是最後一次,但能源政策不能永遠靠投票決定
從二〇一八年算起,核能公投已經成為台灣選舉的「固定來賓」。如果這次公投又過關、又無法在兩年內執行、又失效——你能想像二〇二八年不會再來一次嗎?
問題的癥結從來就不是核電本身。擁核與反核各有論述基礎,也都需要被認真對待。真正的問題在於,能源政策需要的是負責任的決策、充分的民主討論與專業審查,而不是每隔兩年就丟給全民投票表決。
廢核平台的聲明最後說了一段話,我認為是整篇聲明最關鍵的一句:「面對戰爭、極端氣候與電網風險,能源系統如何提升韌性。這些才是政府與立法院應該正面回答的問題。」
台灣的能源轉型已經走到一個尷尬的中間地帶。再生能源占比還在爬升、天然氣接收站爭議未解、核電廠除役進度落後。這些都是具體的、複雜的、需要專業判斷的問題。公投題目再怎麼設計,也無法回答「核廢料要放哪裡」或「颱風天電網怎麼撐住」。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核能公投反覆上演,已經對台灣的能源投資環境造成實質傷害。一位綠能業者私下跟我說過:「外資看到台灣每兩年就要投一次核能公投,根本不敢簽長約。」能源轉型需要的是十年以上的政策穩定性,不是兩年一次的民意表決。如果立法院繼續用公投來迴避修法責任,最後承擔代價的會是台灣的產業競爭力。說到底,這不是擁核或反核的選擇題,而是我們要選擇一個負責任的決策機制,還是繼續把複雜議題簡化成投票單上的是非題?
年底的投票,你手上的那一票當然很重要。但請你想清楚:你是在為一個具體可行的能源方案背書,還是只是又一次被捲入政治動員的漩渦裡?
下一次當你走進投票所、看到公投票上的題目時,問自己三個問題:這個題目夠具體嗎?公投通過後兩年內真的做得到嗎?如果做不到,兩年後我還要再投一次嗎?你的每一次投票都不該只是反射動作——尤其當它牽涉到台灣未來十年、甚至二十年的能源路徑時。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通過後,台灣真的會重啟核電嗎?
不一定。公投通過後對行政機關只有兩年的拘束力,但核電重啟涉及安全審查、設備整備、燃料取得、核廢料處置及預算編列等程序,兩年內幾乎不可能完成所有步驟,屆時公投效力將自動失效。
這次核能公投跟之前的幾次有什麼不同?
這次公投主文首次將「核電」與「振興經濟」直接掛鉤,但未說明具體關聯與執行方案。同時這也是八年來第四次核能相關公投,頻率之高已讓環團質疑公投被當作政治動員工具,而非實質政策討論。
非核家園已經入法,真的可以透過公投廢除嗎?
合法性有待釐清。非核家園已寫入《環境基本法》等法律,屬於法定政策目標。廢核平台主張,若要改變應循立法程序修法,而非透過公投處理。中選會認定此案符合「重大政策」公投門檻,但標準是否一致仍有爭議。
公投花多少錢?這些錢誰出?
根據廢核平台估算,舉辦公投耗費約八億元公帑,由全民納稅錢支應。環團質疑這筆錢是否值得花在一個題目模糊、效果有限、兩年後可能失效的公投案上。
如果我反對這次公投,可以怎麼做?
年底大選時可以投下「不同意」票。此外,也可以關注立法院對於能源政策的修法動態,督促立委承擔立法責任,而非將複雜議題交付公投。公民團體通常也會在選前舉辦說明會或辯論,可主動參與以獲取更多資訊。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