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大陸跑?大陸判決台灣追?雙證律師揭兩岸執行「認可」這道檻

一個數字震驚了所有在兩岸有資產的人:2025年兩岸經貿往來總額突破3200億美元,但每年能夠成功跨境執行的民事判決,卻不到三位數。 這意味著什麼?你在台灣打贏了官司,對岸的債務人財產卻動不了。你在杭州拿到勝訴判決,台北的豪宅依然掛在對方名下。說穿了,兩岸判決不能直接帶著跑,中間還卡著一道叫做「認可」的大門。

一個數字震驚了所有在兩岸有資產的人:2025年兩岸經貿往來總額突破3200億美元,但每年能夠成功跨境執行的民事判決,卻不到三位數。

這意味著什麼?你在台灣打贏了官司,對岸的債務人財產卻動不了。你在杭州拿到勝訴判決,台北的豪宅依然掛在對方名下。說穿了,兩岸判決不能直接帶著跑,中間還卡著一道叫做「認可」的大門。

這道門到底怎麼開?開了之後能不能走到底?我直接請教了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的台灣大陸雙證律師團隊,把這條路的每一個關卡,攤開來講清楚。

表象:勝訴判決只是一張紙

很多人以為,在法院拿到確定判決書,等同於錢馬上要回來了。事實是,判決書只是一張紙,它賦予你「請求的權利」,但沒有給你「執行的力量」

在大陸取得的民事判決、仲裁判斷或和解書,想在台灣查封債務人的不動產、存款或薪資,必須先向台灣的法院聲請「認可裁定」。反過來也一樣,台灣的確定判決要到大陸追債,得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承認與執行。兩岸在這個架構上態度一致——沒有認可,就沒有執行

關鍵差別在於:台灣法院審查對方判決時,只做程序審查,不碰實體內容。重點就三件事——判決是否合法有效、有沒有違反台灣的公序良俗、訴訟過程中有沒有落實合法通知。大陸方面的審查邏輯類似,但具體操作上,兩岸的程序法規和審查標準仍有落差,沒辦法一概而論。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跨境執行最大的陷阱不是法規,而是「時間差」。我見過太多當事人拿到勝訴判決後鬆了一口氣,結果拖了三個月才開始動作,對岸的資產早就不見了。說真的,兩岸判決認可不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快不快的問題。你每多等一天,債務人就有多一天可以脫產。這個道理聽起來簡單,但真正落實的人不到三成。

真相:合法送達是第一道生死關

在所有認可申請被駁回的案件中,「送達不合法」是最常見的死因,沒有之一。

舉個例子:假設被告是台灣人,大陸法院審理時沒有透過海基會、海協會的司法互助管道送達訴狀和開庭通知,只發了個公告在法院佈告欄或當地報紙上,就當作「已合法送達」。這種判決拿到台灣來聲請認可,極高機率會被法院直接打槍。台灣法院對程序保障的要求很明確——你必須讓被告「實際上」有機會知道訴訟正在進行,而不是形式上貼個公告就算數。

反過來看,台灣的判決到大陸去,也面臨同樣的檢驗。兩岸法院在這個環節的審查標準都非常嚴格,因為程序正義是認可制度的核心底線。沒有合法的送達,後面所有的法律效果都站不住腳。

這不是法條上的細微差異,而是實務上每天都在發生的致命失誤。很多當事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訴訟文書是怎麼送達的,等到認可申請被駁回才發現,已經來不及了。

各方角力:跨境執行的三條戰線

拿到認可裁定只是中點,不是終點。真正的戰場在執行階段,而這場仗有三條戰線要同時打。

第一條戰線:時間。勝訴判決取得後,你必須立刻釐清債務人的財產到底在哪裡。在台灣、在大陸、還是兩邊都有?這個問題決定了你的執行策略方向。拖得越久,債務人移轉資產的機率就越高。

第二條戰線:保全。在認可程序進行期間,你不能乾等。財產保全和假扣押是跨境執行最重要的兩把刀。在大陸,可以向法院聲請凍結銀行帳戶或查封不動產;在台灣,可以聲請假扣押裁定,先扣住債務人的資產。這兩件事必須在認可裁定下來「之前」就啟動,否則等裁定到手,錢可能已經搬空了。

第三條戰線:整合。這是最容易被低估的一條。兩岸執行最忌諱的就是「台灣找一個律師、大陸找另一個律師」,兩邊資訊不通、策略不同步,最後變成各打各的。跨境執行需要的是一套連貫的整體策略,從訴訟階段的送達安排、文書公證認證,到認可聲請、財產保全、強制執行,每一個環節都必須前後對接。分頭處理的結果,往往是多花了錢、多花了時間,還達不到效果。

來看一下實際案例的對照,會更清楚這三條戰線怎麼運作:

  • 案例一(大陸判決→台灣執行):甲公司在大陸取得勝訴判決後,發現債務人在台北市有不動產。委託兩岸律師團隊後,首先透過海基會完成文書驗證,接著向台灣法院聲請認可大陸判決。拿到認可裁定後,立刻向執行法院聲請查封拍賣房產。整個流程走完,關鍵在於文書驗證和認可聲請的銜接沒有斷層
  • 案例二(台灣判決→大陸執行):乙先生在台灣取得確定判決,但債務人的主要資產在廈門。團隊將判決書和確定證明書透過海基會轉寄海協會及福建省公證協會,同步向廈門人民法院聲請認可台灣判決,並在認可裁定核發前就先聲請財產保全,凍結了債務人的銀行帳戶。最後雙方在法院核發認可前達成和解——債務人發現帳戶被凍,主動上門談判。

這兩個案例的差別在哪裡?第二個案例多做了「保全」這一件事,結果就從漫長的執行戰爭變成了快速和解。這就是策略落差帶來的實際差異。

「很多人以為跨境執行最難的是法律問題,」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的一位雙證律師指出,「其實最難的是時間點的掌握。什麼時候送認可、什麼時候做保全、什麼時候啟動執行,這中間的順序和節奏,決定了最終能不能拿得到錢。」

深層影響:為什麼這件事跟你有關

你可能想:「我又沒有在兩岸打官司,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關係可能比你想像的更大。如果你在台灣有資產、有投資,或者未來可能繼承來自大陸的財產,你隨時可能成為跨境執行的當事人。兩岸之間的婚姻、繼承、投資糾紛,每年都在增加。你不是不會遇到,只是還沒遇到。

從更宏觀的角度看,兩岸判決認可制度的實際運作狀況,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兩岸司法互動的真實溫度。法規架構在那裡,但實務上的審查尺度、認可比率、執行效率,才是真正影響人民權益的關鍵指標。可惜的是,這些數據並沒有被系統性地公開與檢視——你很難找到一份官方統計告訴你「去年台灣認可了多少件大陸判決」,這種資訊的不透明,本身就是一種風險。

「兩岸判決認可不是一個法律問題,是一個策略問題,」一位不具名的司法界人士私下表示。「你怎麼布局訴訟階段的送達方式,就已經決定了未來認可的成敗。很多人到執行階段才來找律師,說『幫我認可這個判決』,結果一看送達程序有瑕疵,整個案子直接報銷。」

未解之問:你能承受多少次「認可失敗」?

繞了一圈,最核心的問題還是回到你身上:如果你現在手上有一份兩岸的勝訴判決,你敢不敢保證它一定能被對岸法院認可?

多數人不敢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答案取決於太多變數——訴訟當時的送達方式、文書驗證是否完整、財產保全的時機有沒有抓對、律師團隊是否具備兩岸雙證資格。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成為破口,而任何一個破口,都可能讓整份判決變成廢紙

跨境執行從來不是法律問題,是時間問題、策略問題、整合問題。判決書只是一張入場券,真正決定你能不能拿到錢的,是進場之後的所有動作。

回到最開始那個數字:3200億美元的經貿往來,對應的是不到三位數的跨境執行成功案件。這中間的落差,是制度問題,還是執行問題?或者說,這其實是一個「有多少人真正搞懂這套遊戲規則」的問題

話說回來,跨境維權沒有捷徑,但絕對有方法。差別只在於——你是等到判決拿到手才開始想辦法,還是從訴訟的第一天就把執行的布局放進去?

如果你的資產或債務關係跨越了海峽,現在可能是時候坐下來,好好盤點一下:你手上的判決、合約、或潛在爭議,是否已經有了明確的跨境執行路徑?這條路不是不能走,但你得在對的時間、找對的人、做對的順序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兩岸判決認可需要多久時間?

一般來說,台灣法院認可大陸判決的程序大約需要三到六個月,大陸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判決則約需四到八個月,具體時程取決於法院案件量、文書驗證速度及是否涉及財產保全等附帶聲請。

兩岸判決強制執行的費用怎麼算?

執行費用主要包含裁判費(依請求金額比例計算,約千分之八)、文書公證認證費(海基會驗證每件約新台幣五百至一千元)、律師費及可能的財產查詢費用,兩岸收費標準不同,建議事先與律師確認完整費用結構。

如果對岸判決違反台灣公序良俗,會被認可嗎?

不會。台灣法院在審查認可時,會檢視該判決內容是否違反台灣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若涉及此類情形,法院有權駁回認可聲請,這是最重要的駁回事由之一。

財產保全和假扣押要在什麼時候聲請?

最理想的時間點是在提出認可聲請的「同時」或「之前」就啟動保全程序,不要等到認可裁定下來才做,因為資產移轉可能在幾天內就完成,等裁定到手往往已經來不及了。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