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補稅單才發現房子「被出租」!2人聯手詐百萬租金補貼下場曝光

事件總覽:從2022年7月租金補貼審核權限移交中央,到2026年8月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吳金娥、邱金聰兩人以7筆不實租約詐得146萬餘元補助,整起案件因為一張國稅局的補稅通知單而曝光。

事件總覽:從2022年7月租金補貼審核權限移交中央,到2026年8月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吳金娥、邱金聰兩人以7筆不實租約詐得146萬餘元補助,整起案件因為一張國稅局的補稅通知單而曝光。

收到國稅局補稅通知的時候,葉姓屋主一定滿頭問號——自己的房子明明好好空著,怎麼突然被申報出租了?這一張薄薄的通知單,掀開的是一起橫跨數年、手法細膩的租金補貼詐領案。吳金娥與邱金聰,兩位本身就在做房屋出租生意的合夥人,涉嫌用假租約向政府申請租金補貼,一路暢行無阻,總共得手146萬4,200元

說真的,這種騙法並不複雜,但就是因為太「日常」了,反而讓審查機制很難在第一時間攔截。吳、邱兩人在租屋圈裡打滾多年,跟不少屋主、租客都熟識,哪個房子是空屋、誰的身分證字號是多少、銀行帳戶怎麼開,他們掌握得一清二楚。這些資料湊一湊,一份「天衣無縫」的租賃契約就生出來了。

📅 2022年7月:租金補貼審核權移交中央

這起案件的時間軸,得先從制度面說起。2022年7月開始,租金補貼的受理跟審核主管機關,從各縣市政府移到了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本分散在各縣市的申請資料全部匯進中央系統,這個立意良善的整合措施,卻意外成為有心人眼中的「機會」——審查量能大增,形式審查成了不得不的選擇。

在此之前,地方政府承辦人員對轄區內的租屋狀況多少還有點在地直覺;權限移交後,國土署的承辦人面對來自全台各地的申請案,只能就文件形式核對。吳金娥就是吃準了這一點,拿著做好的不實租約、承租人身分影本、帳戶資料,一份一份送件。

有趣的是,這些「承租人」根本沒有實際入住,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被租屋」了。但國土署的承辦人依法進行形式審查,沒有肉眼可見的瑕疵就過關,並在「住宅補貼評點及查核系統」裡登載「承租人向出租人租屋」等不實內容——這一步,讓整件事從單純的詐欺升級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責。

📅 2023年:詐領手法成熟期

檢方追查出吳金娥總共做了7筆不實租約,時間跨度至少數年,金額從13萬到30萬元不等。這7筆分別是:21萬6,000元、15萬4,000元、13萬2,000元、25萬200元、21萬6,000元、30萬元、19萬6,000元。

每一筆背後,都是一套「客製化」的假資料。邱金聰的角色很關鍵——他提供自己的身分資料跟名下公司帳戶,讓吳金娥有金流管道可以走。兩人一個負責編故事、一個提供工具,合作無間。檢方認定吳金娥7次申請、邱金聰參與其中2次,每一次都是獨立的犯罪行為,所以7罪、2罪分別要「分論併罰」,也就是每一罪單獨量刑後再加總,不是從輕處理。

這直接導致了最後起訴罪名一次掛上三條: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取財。每一筆申請都是一行為觸犯數罪,檢察官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但不同筆之間犯意各別,所以得拆開來算總帳。

話說回來,要不是葉姓屋主那張補稅單,這起案件可能到現在還在繼續。

編輯觀點:這起案件最值得關注的,不是兩個房東聯手騙了政府多少錢,而是「形式審查」的結構性漏洞。租金補貼立意良善,但當申請量暴增、人力有限,承辦人員只能看文件齊不齊,根本無力查證租約真實性。吳金娥能連續成功7次,說明了現行查核機制對於「內部人」幾乎是門戶洞開。從產業面來看,未來若要防堵類似案件,國土署必須導入更強悍的資料勾稽機制——比如將租約申報資料與稅籍資料、水電費紀錄做系統性比對,而不是等屋主收到補稅單才被動追查。否則,下一個吳金娥只是時間問題。

📅 2026年8月:偵結起訴,真相大白

檢察官陳玟瑾偵查後認定,吳金娥觸犯7罪、邱金聰觸犯2罪,依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每一筆申請的犯意都不同,所以刑度是分開算的——這意味著吳金娥若全部定罪,7條罪名加起來的刑期不會太輕。

整起案件從葉姓屋主發現補稅單、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陳情,到檢調介入、資料比對、約談偵辦,前後花了不算短的時間。但至少,146萬元的納稅錢,總算被攔了下來,沒繼續流進不法口袋。

不過,這件事給所有房東和租客一個重要的提醒:個資真的不能隨便給人。吳、邱兩人的手法之所以能成功,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他們「跟屋主、承租人都很熟」,身分證影本、帳戶資料隨手可得。你以為只是幫朋友一個忙,結果對方拿去申請了幾十萬的補貼,最後你變成共犯,划得來嗎?

如果你自己是房東,突然收到國稅局或城鄉局的公文,提到你的房子有租賃申報,但你根本沒出租——別猶豫,立刻打電話向主管機關查證。早一天發現,就少一天的損失,也免得自己的房子莫名其妙被貼上「出租中」的標籤,還得幫別人繳稅。

至今影響與未來展望

這起案件不只是兩個人的犯罪故事,它暴露了台灣租金補貼制度在查核面上的根本問題。從2022年權限移交中央以來,申請量大幅增加,但審查人力跟系統比對能力沒有同步提升,導致「形式審查」成了唯一的防火牆。吳金娥能連續闖關7次,說明這道牆已經出現了裂縫。

展望未來,國土署必須正視這個問題。單純的書面審查絕對不夠,導入跨機關資料比對——比如與稅務系統、水電費紀錄、甚至是入出境資料做自動化勾稽——才能讓假租約無所遁形。另一方面,對於長期大量申請租金補貼的「專業房東」,也應該建立警示機制,當同一出租人或同一地址出現異常頻繁的申請紀錄時,系統自動跳出紅旗。

對一般人來說,這則新聞最大的啟示很簡單:保護好自己的個資,比什麼都重要。你永遠不知道,你隨手給出去的身分證影本,會被拿去填進哪一張申請書裡。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房東如何確認自己的房子是否被冒名申請租金補貼?

最直接的方式是留意國稅局寄發的補稅通知或租賃所得申報紀錄。如果發現名下房屋在未出租的情況下被申報租賃所得,應立即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或所在地的城鄉發展局查證。

冒用他人房屋申請租金補貼會觸犯哪些法律?

這類行為至少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三項罪名。如果每次申請被認定為獨立犯意,還可能面臨「分論併罰」——每一罪單獨量刑後再加總,刑責相當可觀。

租金補貼的申請審核機制為何無法防堵這類案件?

目前國土署對申請案件採「形式審查」,也就是只核對文件是否齊備、格式是否正確,不會逐一查證租約的真實性。在申請量龐大、人力有限的情況下,有心人士只要備齊表面文件,就有機會闖關成功。

一般民眾如果被親友要求提供個資用於申請補助,該注意什麼?

絕對不要輕易將身分證影本、銀行帳戶或房屋權狀等資料交給他人使用。即使對方是熟識的親友,也應明確詢問用途,並確認自己是否真的涉及該筆租賃關係。若事後發現被冒用,應盡快向檢調單位或地方政府陳情。

這起案件的涉案人會面臨什麼樣的刑責?

吳金娥因7次申請被認定7罪、邱金聰因參與其中2次被認定2罪,均依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起訴。由於「分論併罰」的適用,若全部定罪,累積的刑期會比單一犯罪重得多,具體量刑仍待法院審理。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