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強制住院 8月起由法院裁定:7所家事法院率先上路

自今年8月1日起,「精神衛生法」新制將正式實施,其中最大變革是涉及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的決定權,將由行政審查會轉移至法院。這項改革旨在保障患者人權,同時兼顧醫療專業與社區安全。

自今年8月1日起,「精神衛生法」新制將正式實施,其中最大變革是涉及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的決定權,將由行政審查會轉移至法院。這項改革旨在保障患者人權,同時兼顧醫療專業與社區安全。

事實陳述

衛福部副部長莊人祥表示,這是「精神衛生法」15年來最重大的一次修法,也是我國精神醫療制度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接軌的重要里程碑。為了確保新制順利上路,衛福部歷經一年半的籌備,完成了21次與司法院的跨部會協商及15場模擬法庭演練,並完成了子法修訂、資訊系統建置、醫療院所視訊設備補助及法律扶助等配套措施。

各方反應

司法院副秘書長李釱任指出,新制將由一名法官擔任審判長,並由一名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及一名病權代表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強制住院案件。首波指定北、中、南共7所家事法院辦理,並增補34名司法及行政人力,同時建置跨機關數位平台,支援電子卷證及遠距視訊審理,降低患者往返法院的不便與壓力。

衛福部心健司科長李幸珊表示,新制同步調整了強制處置程序,緊急安置由原本5天延長為7天,強制鑑定由2天延長為3天;法院裁定的強制住院期間仍以60天為上限,如仍有住院必要,僅能再向法院聲請延長一次,以兼顧治療需求及人身自由保障。

背景補充

外界關心法院介入後是否影響醫療效率,司法院法官郭躍民表示,新制導入無紙化審理及遠距視訊系統後,若案件無須大量調查證據,最快14天即可完成審理,一般案件也可望於30天內結案,較過去平均約一個月以上的流程縮短近一半。

患者在法院審理期間仍持續留院接受安置,不會出現照護空窗,也不影響社區安全。若患者不服法院裁定,可提出一次抗告,由第二審法院優先審理。

從產業面來看,這項改革不僅是對精神疾病患者的保護,更是對整個醫療體系的一次重大提升。透過司法、醫療及病權代表的共同參與,可以更全面地保障患者的權益,同時提高治療的效率和質量。

此次改革不僅是一項法律上的進步,更是對社會公義的一次重要宣示。我們期待看到更多的患者能夠在法律的保護下獲得更好的治療,也呼籲社會大眾更多關注精神健康議題,共同營造一個更加包容和理解的社會環境。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精神疾病強制住院的新制是什麼時候開始實施的?

新制將於2023年8月1日正式實施。

哪些法院將負責處理強制住院案件?

首波指定北、中、南共7所家事法院辦理。

患者不服法院裁定可以採取什麼行動?

患者若不服法院裁定,可提出一次抗告,由第二審法院優先審理。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