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trong>一句話總結:</strong>新北市議員山田摩衣質疑板橋醫療園區BOT案中,市府編列7億元補貼停車場興建,卻讓未來45年約18億元停車收益全歸廠商,財政紀律引發爭議。</p>
<h2>核心要點</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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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rong>招商條件放寬:</strong>市府為增加投標意願,將營運初期急性病床門檻降至100床,並提供總計9.1億元補助。</li>
<li><strong>停車場補貼爭議:</strong>7億元補助興建280個車位,換算每個車位成本達250萬元,但未來停車費收益全歸廠商。</li>
<li><strong>收益估算懸殊:</strong>停車場45年營運期總收入估達18億元,對比建造成本僅2539萬元,市府補貼政策被批不對等。</li>
<li><strong>法規規範寬鬆:</strong>招商文件僅要求停車費率符合自治條例,未明定收益分配機制,引發公共利益疑慮。</li>
<li><strong>官方回應:</strong>副市長朱惕之強調BOT案建物屬市府所有,業者須繳納權利金,並非完全獲取收益。</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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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財政紀律與公共利益的拉鋸</h2>
<p>新北市政府推動的板橋醫療園區BOT案,在2日第二次招商截止後引發爭議。根據議員山田摩衣揭露的招商文件,衛生局除編列2.1億元補助長照機構外,更額外提撥7億元用於停車場興建補貼。</p>
<p>特別引發質疑的是,停車場雖由公帑補貼興建,但據可行性評估報告顯示,營運第一年收入即可達2200萬元,至第45年更將成長至6100萬元,累計45年總收益超過18億元,與建造成本形成強烈對比。</p>
<h2>官方說法與民間質疑</h2>
<p>面對議員質詢,衛生局長陳潤秋說明,透過BOT模式委託廠商興建停車場,建物所有權仍屬市府,業者僅獲得經營權。副市長朱惕之補充,無論醫療設施、美食街或停車場,業者都需繳納權利金,並非完全獲取收益。</p>
<p>然而山田摩衣指出,新埔立體停車場對當地居民至關重要,交通局撥款補貼卻未能將收益回歸連年舉債的「停管基金」,質疑市府在招商壓力下棄守財政紀律。目前招商文件僅規範收費須符合《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對收益分配缺乏具體要求。</p>
<h2>常見問題 FAQ</h2>
<h3>板橋醫療園區BOT案的補貼金額有多少?</h3>
<p>市府共編列9.1億元補助,包含2.1億元長照機構補助與7億元停車場興建補貼。</p>
<h3>停車場補貼引發哪些爭議?</h3>
<p>主要爭議在於公帑補貼興建,但未來45年約18億元停車收益全歸廠商,與建造成本2539萬元形成強烈對比。</p>
<h3>市府如何回應這些質疑?</h3>
<p>市府強調BOT案建物所有權仍屬公有,業者需繳納權利金,並非完全獲取收益,且經營須符合相關自治條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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